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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湘湖水街门窗)残余价值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0 09:01 浏览次数:138
  • 类别: 废旧物资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11-14 09:01
  • 地区:浙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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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湘湖水街门窗)残余价值拍卖公告 详情介绍
固定资产(湘湖水街门窗)残余价值拍卖公告
固定资产(湘湖水街门窗)残余价值
拍 卖 公 告
兹定于2023年11月17日11时至14时(延时的除外)在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https://xsxejy.xiaoshan.gov.cn/xe/index)公开拍卖浙江湘湖旅游度假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湘湖水街门窗)残余价值,起拍价3.2539万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
竞买人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竞拍。
成交约定:买受人须于2023年11月20日下午16时前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仅可转抵拍卖佣金,剩余部分拍卖成交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须待买受人按约付毕全部成交价款、完成标的交割并经委托人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原路退还。
一、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线上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加价幅度以平台系统公示为准。
二、展示时间:2023年11月15日—16日(9:00—16:00)止,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看样前请与委托人(浙江湘湖旅游度假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电话预约:0571—82761012。
三、报名时间、方式:2023年11月15日—16日(9:00—16:00)止。报名须提供以下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工作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及公章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交入账户: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延安路支行营业中心,账号:19036101040016242。竞买人须以本公司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请以银行转账或网银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凭证上注明“湘旅保证金”,保证金须于2023年11月16日16:00前交入上述账户,不计息。
竞买人同时须于2023年11月16日16:00前在杭州市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https://xsxejy.xiaoshan.gov.cn/xe/login)完成线上实名注册、报名。
咨询、报名地点:杭州市文三路345号宜必思酒店8楼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656676677 13567157080 0571—85108026
标的清单、授权委托书样本及相关信息查阅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jspmh.com
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本公告刊登于2023年11月10日《浙江工人日报》)
固定资产(湘湖水街门窗)残余价值
竞 买 须 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制定本须知,以明确拍卖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对本次拍卖有关事项进行约定。本次拍卖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各环节均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一、拍卖标的
浙江湘湖旅游度假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湘湖水街门窗)残余价值,起拍价3.2539万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
竞买人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竞拍。
成交约定:买受人须于2023年11月20日下午16时前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仅可转抵拍卖佣金,剩余部分拍卖成交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须待买受人按约付毕全部成交价款、完成标的交割并经委托人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原路退还。
《拍卖标的清单》—《设备价值评估明细表》复印件(附后),仅供参考,拍卖标的实际情况及标的交割依据以现场展示为准。
二、竞买登记及报名
办理竞买申请登记时意向竞买人需提交以下材料并携带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及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工作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次拍卖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16日(9:00—16:00)止,报名地点:杭州市文三路345号宜必思酒店8楼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有意竞买者须在报名前认真阅读、理解拍卖会资料及现场看样,并确保在2023年11月16日16时前向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银行延安路支行营业中心,账号:19036101040016242)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签署《竞买证》,竞买人同时须于2023年11月16日16:00前在杭州市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https://xsxejy.xiaoshan.gov.cn/xe/login)完成线上实名注册、报名。未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报名手续及完成线上实名注册、报名的,不视为有效竞买人,无权参加竞买。
竞买人须以本公司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经由他人账户代交(单位须以本单位账户交款)。
保证金请以银行转账或网银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凭证上注明“湘旅保证金”,以便查对核实。
三、本次拍卖会拍卖标的的数量、产品型号、结构、规格、质量及能否正常使用等信息均以现状为准,对拟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的数量、产品型号、结构、规格、质量及能否正常使用等信息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对(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疑义的,须在竞买前向委托人(浙江湘湖旅游度假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1—82761012)进行咨询(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瑕疵进行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
《设备价值评估明细表》复印件(附后)是评估公司对委托人拟处置资产残余价值及处置价值的估价报告,仅供参考,竞买人应现场核实并对此承担风险,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完成标的拆除清理。
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是拍卖人所了解的对拍卖标的的历史及现状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及材料,仅供参考,拍卖人不对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本次拍卖采用线上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加价幅度以平台系统公示为准。竞买人一经出价即不得反悔。
五、拍卖标的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于2023年11月20日下午16时前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浙江湘湖旅游度假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银行城厢支行,账号:19080201040031244)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成交价款须以买受人本人名义交纳,不得由他人代交。
买受人须向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支付拍卖佣金,标准见下表:
成交额
买受人费率
0-100万元(含)
4%
100-500万元(含)
3%
500万元以上
1%
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仅可转抵拍卖佣金,剩余部分拍卖成交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须待买受人按约付毕全部成交价款、完成标的交割并经委托人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原路退还。
买受人须于2023年11月21日下午16时前与委托人签订《资产处置合同》(框架样本附后)。
买受人逾期不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或逾期未签署《资产处置合同》或未按时完成标的交割者,拍卖人有权认定其违约,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同时,委托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将原买受人已成交的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六、标的特别说明:
1、我公司提供的《设备价值评估明细表》复印件(附后)是评估公司对委托人拟处置资产残余价值及处置价值的估价报告,仅供参考;《设备价值评估明细表》复印件中所列资产的数量、产品型号、结构、规格、质量及能否正常使用等信息,竞买人应现场核实并对此承担风险,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提货。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成交后,买受人即行对物品负有保管义务,买受人应考虑标的部件被盗风险,并负责对标的进行保管。
3、标的交付以标的展示时的现状为准,交割地点为展示地。
标的交割时不再盘点,所有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面积、性能以及标的涉及拆除的界线等均以现场展示实物为准,如实际移交实物有差异及数量或零配件有缺少,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买受人须于2023年11月24日前(具体时间由委托人确定)将拍卖标的全部提完(提货方式为买受人自提,提货地点为展示地),如因买受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提货的,委托人有权按1000元/日扣除延期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4、买受人须自行拆卸并搬运标的物,自备拆卸工具、运输工具、设备及承担拆卸、运输费用;同时确保拆卸、运输过程安全,并负责拆卸工人安全保险及其他安全保险办理及费用支付。
5、买受人不得提取标的以外的物品,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委托人有权报警,并有限制提货车辆出门的权利。
6、竞买人在拍卖前应充分考虑拍卖成交后标的可能存在运输、保管等相关费用及废旧物资买卖市场产生的价格波动,涉及上述事项的风险责任及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
7、委托人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时,标的若有缺失的,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补偿及任何责任。
八、拍卖人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撤销拍卖标的的拍卖。
九、本须知的内容请竞买人务必认真阅读,拍卖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拍卖材料进行修正或补充。竞买人报名并出价的,均被视为已经知悉并接受认可该修正或补充。本竞买须知及修正与补充均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十、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的所有时限均以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系统时间为标准;
2、线上竞价规则以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规定及公示为准;
3、本次拍卖所有款项以人民币结算,结算账号由本公司指定;
4、本次拍卖会主持拍卖师:张洪轲。
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拍卖时间:2023年11月17日11时至14时(延时的除外)
拍卖地点: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https://xsxejy.xiaoshan.gov.cn/xe/index)
联系电话:13656676677 13567157080 0571—85108026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0571—83899063
本人已详细阅读本次拍卖会的《竞买须知》及相关文件,并对以上条款予以认同,同意接受标的现状,竞拍所产生的风险自负。
竞买人签名:

资产处置合同框架(样本)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处置的一批废旧资产,参照评估公司的残值评估结果,确定由乙方处置该批废旧资产,现双方就该批废旧资产处置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处置标的:甲方存放在杭州市萧山区湘湖科创园(时代大道东)和金融小镇二期的办公用房搬迁固定资产处置(湘湖水街门窗)(详见拍卖文件)。
二、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
1、成交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2、支付方式:乙方应自本合同及相关文件签署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三、处置标的交接:
1、乙方付清本次全部成交款后,方能与甲方办理交接等手续。
2、本次标的移交地点为标的展示地点,在移交时,标的清单所列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仅供参考,如与实际移交实物有差异及数量或零配件如有缺少,以展示实物现状为准,成交款不作调整。
3、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时起转移至乙方,乙方应自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在标的移交过程中,乙方须服从甲方对标的移交的有关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对违反规定的乙方不予进场移交,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处置标的的拆除、搬迁、清运期限:
1、乙方须于2023年11月24日前将该处置标的(包括标的相关的垃圾)搬离移交现场,非经甲方同意,标的不得就地解体。
2、如甲方发生特殊情况,使标的无法按期移交或拆除、搬迁、清运无法进行,甲方有权延期或暂时中止标的移交,标的的搬迁期限作相应顺延。在此期间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除非甲方书面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逾期未全部或者部分完成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提出抗辩和免责要求。
4、乙方在标的拆除、搬迁、清运结束后,应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的验收,经验收合格的,退回拍卖保证金,合同履约完成。若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委托拍卖公司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乙方在买卖标的拆除中的消防、安全责任
1、乙方对本次标的在拆除、搬迁、清运过程中的消防、人身安全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2、拟拆除设备中有相关资质上岗证要求的,乙方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操作,并对拆除、运输标的过程负全责。同时做好处置标的拆除后的清场卫生工作。
六、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生效之后即应严格遵照履行。
2、交易成交后,乙方不依本合同足额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且在甲方发函告知仍不支付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将标的拆除并搬离现场,逾期应支付每天1000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天,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已付的成交款不予退还,乙方未提取的全部或部分标的物,视作乙方自动放弃,无偿由甲方处置,并且乙方还需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萧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签订地点:湘湖金融小镇二期南岸10号楼。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开票资料:
甲方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开票资料:
乙方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甲方(卖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买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样本)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致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现委托 为我单位参加固定资产(湘湖水街门窗)残余价值拍卖会的委托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在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举行的固定资产(湘湖水街门窗)残余价值拍卖会的公开拍卖事务。受委托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代表本单位签署的一切文件及竞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阅签拍卖文件、领取竞买号牌、竞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等),我单位均予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2023年 月 日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买受人在拍卖人举行的拍卖会上通过公开竞价,成交买受下列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
买受人: 成交牌号:
成交标的:
成交价格:RMB ¥
佣金: % RMB ¥
★约定事项★
①成交标的的具体界定,标的品质、瑕疵状况,买受人付款结算的约定以及按约付款后标的交付与权属、风险转移等事项,均以本场拍卖会资料的表述与约定为准。
②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款项、接收提取标的,或有其他违约、侵权行为发生的,须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③本场拍卖会资料以及买受人在办理的竞买申请登记手续和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均为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拍卖交易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本《拍卖成交确认书》若有未尽事宜,可协商一致后另行书面补充约定,本《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进行解决,或向 人民法院起诉。
备注:
拍卖人: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买 受 人:
成交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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