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CR0043/2023-75721
发文机关: 崇仁县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1-0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崇仁县星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塑料破碎蛇皮袋造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崇仁县星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塑料破碎蛇皮袋造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3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794-6332461
通讯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巴山镇迎宾大道环保局(344200)
项目名称 |
崇仁县星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塑料破碎蛇皮袋造粒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六家桥乡寺下村邓家组 |
环评机构 |
江西美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崇仁县星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塑料破碎蛇皮袋造粒生产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六家桥乡寺下村邓家组,地理坐标为:东经116°7'53.078 ,北纬27°45'4.181 ,总投资为200万元,环保投资72万元,占总投资的36%。本项目总占占地面积为18135m2,建筑面积约为7000m2。建设内容为:新建1#-6#车间、1#-3#清洗池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职工宿舍,1#-2#原料仓库、成品库等贮运工程,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环保工程。PP废塑料(废蛇皮袋)→破碎→清洗、脱水→挤出造粒→冷却、切粒→包装、外运,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12000吨PP再生塑料粒子。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破碎废气和造粒废气。应根据废气污染物类别和性质,采取成熟可靠治理工艺,确保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营运期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的有组织排放限值以及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TVOC、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1有组织排放限值及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房外无组织挥发的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相关标准。本项目废气执行标准见下表。 2、废水 项目营运期间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造粒冷却循环水和员工办公生活污水。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采取成熟可靠的废水处理工艺,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造粒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的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洗涤用水”的水质标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中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设备处理,处理后水质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表1中的水田作物标准后,回用于四周农田灌溉不外排。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为生产机器的噪声。应优化平面总体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设置减震垫和墙体隔声,采取相应的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废水处理沉渣、废滤网、废机油、废活性炭、不合格品、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废UV灯管和生活垃圾。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废水处理污泥暂存在厂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合规处置;废滤网属于一般工业废物,外售处理;不合格品、废布袋、废包装材料等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须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