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11月9日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浙江岭德重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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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9日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浙江岭德重工有限公司)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年产4万台数控机床罩壳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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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环建(温)[2023]123号 |
2023年11月9日 |
见附件 |
台环建(温)〔2023〕123号pdf.pdf
公告期为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2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台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