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5285339 邮编:645154
通信地址:高县庆符镇滨江西路(宜宾市高县生态环境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绿色建材科技产业示范基地项目 |
宜宾市高县经开区福溪产业园磨顶组团D-5-07号地块 |
四川华西建科建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四川富跃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约40094平方米,拟总投资11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3万元,占总投资的1.99%。厂区内设置高性能混凝土生产线3条、市政部品部件生产线1条、MIC(模块化集成建筑)生产线1条,项目实施后将形成年产高性能混凝土100万立方米、路面砖砌块3万立方米、模块化集成建筑20万平方米的生产规模。并配套建设相关辅助、公用、环保及办公等设施。 |
1.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表现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 2.项目施工期间环保措施: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管理要求,扬尘采取洒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开休息时段作业,使用低声源设备。 3.项目营运期环保措施: (1)废水:厂区进出口洗车槽废水设置容积为10立方米的沉淀池;高性能混凝土生产线旁设置一体化泥水分离系统,废水全部回收处理;初期雨水设置收集池经沉淀后泵送至生产车间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检验中心废水经预处理池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废气:采用封闭化标准厂房,高性能混凝土加工产生粉尘采用密闭管道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封闭式厂房内排放;路面砖砌块加工搅拌工序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封闭式厂房内排放;设置喷雾降尘系统,钢筋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降噪、合理布局。 (4)固废:沉淀池、泥水分离系统沉砂、废钢筋、废焊渣收集后直接作为建筑底层材料外售;废水泥砌块外售用于农村地区铺路、建筑工地底层铺设等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设置2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并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完善相关标识标牌,含油手套抹布、废机油、废油桶收集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