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嘉兴恒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万只汽车轮毂建设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新科路500号5号楼A区1楼、5楼 |
嘉兴恒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830万元,租赁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新科路500号5号楼A区1 楼、5楼现有厂房作为生产车间,租赁面积2961.07m2,购置打磨机、抛光机、焊机、车床等设备,形成年产5 万只汽车轮毂的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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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本项目喷淋塔循环用水每月更换一次,更换下来的喷淋除尘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作为喷淋塔循环用水继续使用,喷淋塔循环用水定时补充不外排,故本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嘉兴市污水处理工程管网,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杭州湾。 2、废气污染物:①抛光工序单独密闭隔断, 同时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并在抛光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抛光废气采用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②打磨、磨平面工序单独密闭隔断,同时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并在打磨、磨平面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打磨废气、磨平面废气采用1套“喷淋塔”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③在焊接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焊接废气采用1套“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3、固体污染物:沾染矿物油的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砂纸片、废金属屑、废钢玉、废焊渣、集尘灰、废布袋、废滤筒、污泥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在厂内定点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落实措施,固废做好收集处置工作,实现零排放。 4、噪声:①采用高效低噪设备;②针对废气处理设施(风机)、喷淋塔等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③加强车间的管理和对员工的培训,严格按照生产班次生产,合理安排高噪声作业时间,文明操作,轻拿轻放;④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尽可能减轻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9993027
通信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3140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