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0126鲁中岭铜2023100404F018中金铜业办公区原精炼车间精炼炉及配套设施拆除
项目编号:96.01-ZB-2310-19598
根据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本项目拟于“中金岭南阳光采购平台”上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金铜业生活区原精炼车间精炼炉及配套设施拆除
(二)项目编号:鲁中岭铜(招)字【2023】1111号(96.01-ZB-2310-19598)
(三)招标内容概要:
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区原精炼车间精炼炉及配套设施拆除,具体内容见“三、项目要求”中的“(二)项目概况”。
(四)服务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浏阳河路99号
(五)本项目工程期:合同签订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发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
(七)相关定义:
1、招标人: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2、中标人:本项目中标施工单位
二、承诺要求
本项目拟以公开报名方式选择投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中标人。报名参与投标的对象是具有相关资质且经本公司初步考察合格(注册)的单位。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作出如下承诺:
(一)对招标方提供的有关要求不够细致的地方给予谅解,解释权归招标方。
(二)招标方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投标方价格最低的投标文件。
三、项目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具有三证合一(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盖投标人公章,若所提供营业执照未记载注册资金及经营范围的情况,须提供在工商部门网站查询获得的投标人相关信息的打印页)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法人代表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开票资料等。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2、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
①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招标人不接受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所投的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相关废旧物资处置等类似资质;具备丰富的设备安装、拆除作业经验,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作业证件;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信条件
(1)投标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不存在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报价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投标人出具声明函原件)。
(2)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投标人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需提供包括网址和时间的完整截图)。
(3)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等政府信息渠道查询的股东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股东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有效)。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需提供包括网址和时间的完整截图)。
(4)其他资信条件
投标人至少提供一项类似项目工程业绩(2019年1月至今),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相关人员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委派一名项目经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和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经理严禁挂靠投标,一旦中标,拟派的项目经理保证按时到场,不得更换、且在场上班时间不少于正常工作日的80%。
(2)投标人须委派一名技术负责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序列中级或以上职称(相关专业)。(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至少拟派一名专职安全员,拟派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拟委派的上述工作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的养老保险证明文件复印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
(1)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情形。
(2)近三年在山东省内有过地级市或省厅等工信、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通报的不良记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3)投标人及投标代表近三年无严重违约或不良投标记录,无刑事诉讼案件,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4)招标人不接受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所投的投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
(二)项目概况
(略)
(三)施工要求
(略)
(四)基本要求
1、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施工任务;
2、遵守生产厂区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组织。
3、投标人在招投标及后续准入施工过程中提交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信息、资质证件信息、社保信息、保险资料等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视为投标人单方违约,招标人有权在查实后随时单方终止并解除合同,投标人承担因此带来的全部损失。
(四)技术/质量/服务要求
1、严格按照土建、机电工程施工要求、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进行施工。
2、按招标人要求拆除、拆解钢构件、耐火材料、电线电缆、精铜、保温棉等,分类整理装包倒运到指定位置。
3、拆除现场干净整洁。
4、拆除区域做好围蔽。
5、其他要求参见附件1《合同模板》。
(五)工期要求/服务期要求/质保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25天内完成。
(六)中标人要求(安全/环保要求)
1、中标人的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均须办理出入厂区通行证;严格按照招标人保卫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入厂登记。
2、安全要求
(1)中标人承担自身安全管理及施工过程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在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环境保护及招标人有关安全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防腐施工人员安全及第三者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和费用:
(2)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需同时签订《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外委项目(工程)安全和环保生产管理协议书》,并严格遵守公司《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外委单位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试行)》,接受公司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监督。
(3)中标人要有相关资质。涉及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和特种专业设备施工的,施工企业要有相应资质,涉及特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持证(如高空作业证等),特种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要求做到人证相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中标人必须在开工前进行安全和环保技术交底,确保施工安全和环保达标,并按现场要求设置安全标志。
(5)中标人管理必须常检查工程项目安全环境,并配合招标人检查,不合格者限期整改,达到要求后方可施工。
(6)中标人在施工现场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时,必须及时报招标人;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时,还必须报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
3、环保要求
(1)施工时产生的废弃物资处置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处置,禁止私自倾倒或直接埋入地下等处理,必须满足招标人安全环境监督管理要求,进出施工场地须按招标人相关规定办理。
(2)施工人员及施工所需工器具由中标人自行组织筹备;施工用水用电用气按招标人管理程序办理手续,废水排放满足招标人安全环境监督管理要求,严禁将有害物质回填,严禁在现场焚烧有害物质。
(3)施工过程中,中标人不准擅自拆除和占用环保设施,因施工需要必须报请招标人。
(4)中标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保持卫生清洁。
(六)报价及定价要求
1、中标人须按招标要求完成本招标工程范围内所有拆除、现场清理及场地平整等相关施工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2、本项目投标综合限价(单价)为(略),报价高于该投标限价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合同签订及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中标公示完成后3日内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略)。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略)预付款。
2、本项目实施内容完工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中标人凭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并确认后的审计结算报告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凭中标人提供的国家正式税务发票按审定结算造价一次性支付结算款给中标人(需扣除前期预付款)。
四、评标标准
(一)投标文件需附技术标书(包含相类似业绩案例及本项目的施工技术方案等)和经济标书。
(二)技术标书必须按《投标文件格式》顺序编制。
(三)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附件2《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按照附件《投标文件格式》准备并填报相关材料。在投标材料中,须提供:
①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具有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相关废旧物资处置等类似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格证书。所有证明文件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二)投标人在投标材料中,投标文件必须附上本项目经济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含税费;恶意竞标以及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投标材料一律作废标处理;报价单(开标一览表)应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方式投标(投标前提条件是成为在“中金岭南阳光采购平台”成功注册的供应商)
(1)本项目《投标文件》在“中金岭南阳光采购平台”上进行上传,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先将《投标文件格式》(招标项目名)下载,按文内要求编制填报(投标文件格式封面处勾选“正本”)后,打印、相关人员签字、公司盖章并扫描成PDF格式文档(纸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建议用专用扫描仪进行扫描,以保持文件内容的清晰完整;若上传《投标文件》模糊不清的,做废标处理),文件名以“招标项目名+供应商名”命名,从中金岭南阳光采购平台上的“商务投标书”处上传(无需另外印制纸质投标标书),以便评审人员审阅或打分;“对外文件”处的其他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仅供投标人参阅,无需上传。
(2)本项目在“中金岭南阳光采购平台”上直接投标报价。投标人进入“中金岭南阳光采购平台”、在“投标及回应”界面中上传完成《投标文件》后,点击右上角的“下一步”可进入“报价单”界面(供应商报价界面),在“含税单价”框中手工填入对本项目的含税报价(投标金额),在“报价税率”框中手工填入相应的税率(增值税);点击“完成”按钮完成报价。
注意:投标人请保持线上投标报价与之前在《投标文件》中“经济文件格式-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一致性,若“报价单”界面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中“经济文件格式-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不一致时,以“中金岭南阳光采购平台”的“报价单”界面中的报价为准。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将投标文件上传到“中金岭南阳光采购平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无需到评标现场参与评标过程)。
六、其他
1、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承担法律责任。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2、保密要求(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中标人及承担委托的人员,对招标人提供的资料须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招标人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不得在向招标人进行施工期间获取的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技术秘密。
七、投标信息
1、上传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日12:00时至2023年11月7日14:30时整;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7日14:30时整;
3、开标时间:2023年11月7日14:30时整;
4、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路77号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二楼229室/评标室。
一旦投标,请投标人务必遵照招标人相关要求,准时参加本次项目招标(投标人无需参与现场评标过程)。
八、投标文件递送地址
中金岭南阳光采购平台:http://eps.nonfemet.com:9001/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莫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546-8302138 13826365133 13509869762
评标澄清电话:0546-8302138
十、本项目投标报名及报价时间的说明
根据“中金岭南阳光采购平台”公开招标流程设置,本项目投标过程分为三个期间:
1、潜在供应商报名期(2023年10月31日9:00时——2023年11月2日11:00时),有本项目要求相关资质的、有意向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以在系统内进行线上报名;已处于接受邀请状态的推荐供应商无需报名;
2、报名结束、报名供应商资格审查期(2023年11月2日11:00时——2023年11月2日12:00时),招标人对报名供应商资格初步预审;
3、供应商投标期(2023年11月2日12:00时——2023年11月7日14:30时),此期间内推荐供应商、已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可进行《招标文件》(或其他对外文件)的下载浏览、标前澄清、编制《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等。
特此说明。
十一、附件
附件1《合同模板》(供参考)
附件2《综合评分法》
附件清单: 明细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