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曲阜市衡庙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石门山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00000 |
| 建设单位 | 曲阜市水务局 | 法定代表人 | 刘立文 |
| 联系人 | 孔璐 | 联系电话 | 186****9205 |
| 项目投资(万元) | 3500 | 环保投资(万元) | 3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5-3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对曲阜市衡庙河重点山洪沟防进行清淤疏浚和两岸护坡10公里。规模为小型。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排水采取粪便环保厕所简单处理措施后通过化粪池降解处理后排放至环保型厕所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混凝土养护废水采取可采用沉淀池沉淀 后加酸中和进行处理,必要时可加入絮凝剂措施后通过自流排放至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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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废 | 环保措施: (1) 废铁、废钢筋等生产废料可回收利用,应指定专人负责回收利用。 (2) 建销垃圾应分类堆放,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建筑物改建拆除的建筑废料尽量粉碎后作为新建构筑物的填充料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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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要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对机械设备精心养护,保持良好的运行工况,减低设备运行噪声。夜间施工道路运输会工扰附近居民正常休息,在临近村庄的施工区合理布设隔声屏,并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段22:00 至早 6:00 的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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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曲阜市水务局 刘立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曲阜市水务局, 刘立文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3708810000012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