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51回收网!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15510015856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资产处置 » 化工设备 » 合肥供水集团2023-2025年度供水工程超声波水表合格供应商

合肥供水集团2023-2025年度供水工程超声波水表合格供应商

发布时间:2023-10-30 16:25 浏览次数:95
  • 类别: 化工设备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11-02 16:25
  • 地区:安徽 合肥
重要提示:51回收网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51回收网所展示的信息标题、价格、详情等信息内容系由商铺经营者发布,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均由商铺经营者负责!如果你对信息标题、价格、详情等任何信息有任何疑问,请在购买前通过电话与商铺经营者沟通确认!如果发现任何违法侵权的信息,请向51回收网联系,我们会立即处理。 请务必仔细阅读《用户协议》,发生一切争端,本站将以此为解决依据.
合肥供水集团2023-2025年度供水工程超声波水表合格供应商 详情介绍
合肥供水集团2023-2025年度供水工程超声波水表合格供应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供水集团2023-2025年度供水工程超声波水表合格供应商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供水集团2023-2025年度供水工程超声波水表合格供应商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AZ02131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1标段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AZ02131-1;2标段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AZ02131-2
2.5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含合肥市区、巢湖市、肥西县三地)
2.6 招标项目规模:合肥供水集团2023-2025年度供水工程超声波水表合格供应商项目所招产品用于合肥市供水工程,中标人负责合同期内招标人所需的超声波水表(后文如无特别说明,所写水表即指超声波水表)、配套设备的供应及安装指导,负责组织完成连接和调试等以及保修期内配套保修维护服务等。
2.7 合同估算价:2215万元,其中1标段合同估算价:1145万元,2标段合同估算价:1070万元。
2.8 交货期:超声波水表及相关配件供货期限(采购期)自2023年12月11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止(约730日历天),期满招标人可视情况续签一年。满足或达到下列任一条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1)到达采购期截止日:(2)采购期内各标段中标人采购金额达到各标段概算。每批次货物,中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订单后10天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含合肥市区、巢湖市、肥西县三地),遇特殊情况则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调整。
2.9 交货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含合肥市区、巢湖市、肥西县三地)
2.10 招标范围:同招标项目规模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为所投超声波水表生产厂家。
(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证书显示超声(波)水表)。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供水工程超声波水表的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超声波水表供货总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3.1.3 财务要求:/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8日00:00至2023年10月19日10:3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196、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6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屯溪路70号
邮 编:/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64422826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 66223196、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8752403499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46673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标段简称:2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8752403535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46674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供水集团2023-2025年度供水工程超声波水表合格供应商

原项目编号:2023BFFAZ02131

原公告日期:2023-09-28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供水集团2023-2025年度供水工程超声波水表合格供应商补疑2

项目编号:2023BFFAZ02131

各投标人: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10:30”,现延期到“2023年10月27日09:3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6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7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442282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196、66223831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
合肥供水集团2023-2025年度供水工程超声波水表合格供应商补疑2.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供水集团2023-2025年度供水工程超声波水表合格供应商

原项目编号:2023BFFAZ02131

原公告日期:2023-09-28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供水集团2023-2025年度供水工程超声波水表合格供应商招标文件补疑

2023BFFAZ02131

各投标人:

1.针对“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超声波水表原材料控制、生产加工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等方面详细方案说明,同时投标人自有产品检定检测实验室,具有检验设备如电磁兼容实验装置、液压实验装置、水表耐久性实验装置等,可提供实验室内景、设备照片(照片须显示经度、纬度、地址等 GPS 信息)、设备采购合同或发票、实验方案及实验报告等证明资料。同时提供超声波水表安装注意事项和常见故障解决方案。事实依据:检验设备如:电磁兼容实验装置,属专业检测机构试验装置,厂家所投产品经专业检测机构(CMA/CNAS认证实验室)检测合格的,也应被认可,故建议修改。”的疑问。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针对“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 AAA 级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须显示“超声(超声波)水表”),得2分,满分2分。事实依据:指定特殊属性字段“超声(超声波)水表”,超声(超声波)水表仅为水表的类型之一,企业认证时认证范围一般显示为“水表”,包含“超声(超声波)水表”,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 AAA 级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须显示“水表”),得2分,满分2分。”的疑问。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3.针对“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实验室的,得2分,满分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1)实验室证书扫描件;

(2)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官网“获认可实验室名录”查询截图(须显示投标人名称,否则不予认可);

(3)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 CNAS 实验室的,或投标人具备ISO17025实验室认证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的疑问。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4.针对“投标人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超声 (超声波)水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事实依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还包括应用在超声波水表上的抄表平台软件、手机app软件、DMA平台软件、数据对接平台软件等,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的疑问。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5.针对“投标人具有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的,得2分,满分2分。建议修改。”的疑问。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6.针对“投标人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超声(超声波)水表或超声(超声波)流量设备产品(或生产技术或生产设备)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每个专利得1分,满分2分。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每个专利得1分,满分2分。”的疑问。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7.针对“投标人业绩: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供水工程超声波水表(或超声水表)供货业绩,按以下要求进行评审计分,本项满分9分:

(1)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超声波水表(或超声水表) 供货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业绩 (业绩金额以DN40至DN300范围内供货金额为准),每个业绩得3分;

(2)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超声波水表(或超声水表)供货金额不少于500万的业绩(业绩金额以DN40至DN300范围内供货金额为准),每个业绩得2分。

注:1.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3个。评标委员会仅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规定数量的业绩,超出规定数量部分均不作为详细评审标准予以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本项满分9分。投标人如提供同一合同甲方业绩,仅以最高得分计取一次。

2.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①合同扫描件;

②与该业绩对应的已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验收证明中须显示货物(超声波水表)名称、供货金额(如甲方验收证书或甲方开具的证明等,如为正在履约的业绩,提供正在履约业绩中已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部分的相关证明文件);

③发票评审一览表,同时提供发票评审一览表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提供发票任何一联均可)及对应的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中的查询截图。发票中 DN40-DN300 超声波水表(或超声水表)累计金额须大于等于业绩要求金额,如发票中未列明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须同时提供与发票对应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货物名称及规格应一一对应)。

3.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合同甲方证明须加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如为单价合同,投标人应在甲方验收证书或甲方开具的证明中说明实际超声波水表(或超声水表)供货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业绩金额以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 DN40-DN300 超声波水表(或超声水表)供货金额为准。

4.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 DN40-DN300超声波水表(或超声水表)供货金额等),应在合同甲方验收证书或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5.投标人业绩与产品业绩不可重复得分(如在投标人业绩和产品业绩中提供同一业绩)。

6.业绩金额仅认可DN40至DN300范围内超声波水表供货金额,超出口径范围的供货金额不予认可。

7.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产品业绩: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供水工程超声波水表(或超声水表)供货业绩,按以下要求进行评审计分,本项满分6分:

(1)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超声波水表(或超声水表)供货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业绩(业绩金额以DN40至DN300范围内供货金额为准),每个业绩得2分;

(2)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超声波水表(或超声水表)供货金额不少于 200 万的业绩(业绩金额以DN40至DN300范围内供货金额为准),每个业绩得1分。

注:1.产品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3个。评标委员会仅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规定数量的业绩,超出规定数量部分均不作为详细评审标准予以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本项满分6分。投标人如提供同一合同甲方业绩,仅以最高得分计取一次。

2.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①合同扫描件;

②与该业绩对应的已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验收证明中须显示货物(超声波水表)名称、供货金额(如甲方验收证书或甲方开具的证明等,如为正在履约的业绩,提供正在履约业绩中已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部分的相关证明文件);

③发票评审一览表,同时提供发票评审一览表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提供发票任何一联均可)及对应的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中的查询截图。发票中 DN40-DN300 超声波水表(或超声水表)累计金额须大于等于业绩要求金额,如发票中未列明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须同时提供与发票对应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货物名称及规格应一一对应)。

3.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证明须加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如为单价合同,投标人应在甲方验收证书或甲方开具的证明中说明实际超声波水表(或超声水表)供货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业绩金额以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DN40-DN300超声波水表(或超声水表)供货金额为准。

4.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超声波水表(或超声水表)DN40-DN300供货金额等),应在合同甲方验收证书或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5.投标人业绩与产品业绩不可重复得分(如在投标人业绩和产品业绩中提供同一业绩)。

6.业绩金额仅认可DN40至DN300范围内超声波水表供货金额,超出口径范围的供货金额不予认可。

7.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建议删除“投标人业绩和产品业绩”两个条款内容,同时建议修改为:

“投标人的投标货物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有全球各地供水公司供货业绩的(须提供招标同类产品的销售发票复印件及用户盖章的使用报告,代理商投标产品可提供原始制造商同类产品业绩),销售总数少于3000台得0分,每超过1000台得1分(不足1000台不计),加至15分止。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厂家业绩。”的疑问。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8.针对“投标人具有数控加工中心(非数控机床)的,得 2 分,满分 2 分。投标人具有自动化焊接机器人或自动化焊接生产线的,并承诺所投产品采用自动化焊接工艺并保证焊接质量的,得 2 分,满分 2分。建议修改”的疑问。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9.针对“每一种水表口径均相应有一组固定的总尺寸(水表的尺寸应符合 GB/T778.1最新标准规定,法兰尺寸符合 GB/T 9113 最新标准规定或 GB/T17241.6最新标准规定)。水表管段结构不允许采用缩径结构。建议将“水表管段结构不允许采用缩径结构”修改”的疑问。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10.针对“水表的制造材料的强度和耐用度应满足水表的特定使用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规定及 CJ266 饮用水冷水水表安全规则最新标准规定。 超声波水表管段材质要求为符合饮用水标准的新型环保类材料,如铝合金 101A 或不锈钢 S30403及以上食品级不锈钢,但不包括球墨铸铁;内管道涂层可杜绝水锈生成,且水表内所有接触水的零部件应采用通常认为是无毒、无污染、无生物活性的材料制造,所有规格产品壳体涂敷(喷塑)环保材料且应符合 GB/T17219 最新标准要求。建议更改为“水表的制造材料的强度和耐用度应满足水表的特定使用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规定及 CJ266 饮用水冷水水表安全规则最新标准规定。 超声波水表管段材质要求为符合饮用水标准的新型环保类材料,具备先进防腐工艺的电泳+环氧树脂喷涂的球铁、铝合金及304以上的不锈钢(不锈钢加工后不应生锈)、铜等材质;内管道涂层可杜绝水锈生成,且水表内所有接触水的零部件应采用通常认为是无毒、无污染、无生物活性的材料制造,所有规格产品壳体涂敷(喷塑)环保材料且应符合 GB/T17219 最新标准要求。”的疑问。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11.针对“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下属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表厂是非独立法人机构,属于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分支机构,我公司与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有签订合同,但开票都为该分支机构开具的发票,询问此类业绩是否予以认可。”的疑问。

答:予以认可,投标人须在业绩证明资料中同时提供:

1.业绩合同签订方与下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之间所属关系证明资料(须加盖业绩合同签订方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业绩合同签订方下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网站的查询截图。

12.针对“原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1月变更为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市水务集团于2022年12月组建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同时,原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的经济业务均由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承续。我公司与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有签订合同,但2022年12月15日前所开发票的购买方为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12月15日后的购买方为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询问此类业绩是否予以认可。”的疑问。

答:予以认可,投标人须在业绩证明资料中同时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方关系变更证明资料(须加盖业绩合同签订方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13.上述疑问回复内容均适用于1标段和2标段。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7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442282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05、66223831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
2023BFFAZ02131-合肥供水集团2023-2025年度供水工程超声波水表合格供应商招标文件补疑.pdf
合肥供水集团2023-2025年度供水工程超声波水表合格供应商-1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供水集团2023-2025年度供水工程超声波水表合格供应商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AZ02131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10月27日

标段(包)名称:合肥供水集团2023-2025年度供水工程超声波水表合格供应商-1标段

标段(包)编号:2023BFFAZ02131-1

合肥供水集团2023-2025年度供水工程超声波水表合格供应商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浙江天信仪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通福路346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玖佰叁拾壹万捌仟叁佰元整(9318300.0 元)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招标的工程质量要求

工期:73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屯溪路70号

联系人: 张工

联系方式:6442282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余芳曼 联系电话:0551-66223196

公示期: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02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
1标段-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 1标段-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x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pdf

信息来源:http://ggzy.hefei.gov.cn/jyxx/002013/002013001/20230928/4b76d741-2de3-47f7-8f2a-68208702ac9a.html?ztbtab=002013003&biaoduanguid=3b86d4e6-65c0-4b73-8181-a1abaaf05d91

推荐资产

15510015856 (09:00~18:00)
海量数据 真诚服务

备案号:京ICP备14019595号-6

版权所有:51回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