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冠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年处理100万吨含锂瓷石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3998291(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336000)
| 项目名称 |
江西冠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年处理100万吨含锂瓷石技改项目 |
| 建设地点 |
宜丰县石市镇 |
| 建设单位 |
江西冠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
| 环评机构 |
江西嘉盛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西冠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年处理100万吨含锂瓷石技改项目拟建于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石市镇(原项目用地范围内),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47′10.986″、北纬28°17′2.932″,总占地面积96104.67m2,本项目不新增用地。项目厂址东面、北面为林地,西面为光华大道,南面为草地。 现有工程《江西冠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年处理100万吨含锂瓷石矿选矿建设项目》于2023年3月取得宜春市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宜环环评〔2023〕27号文),2023年7月取得企业自主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现公司拟在现有生产工艺的基础上在球磨区左侧,增设溜槽、摇床等钽铌重选设备回收钽铌锡,同时在选矿车间分区增设浆料机、深锥浓缩桶、浮选机及搅拌桶等尾泥尾砂浮选设备对尾泥尾砂进行二次选锂,以生产锂云母和钽铌锡矿。 本项目为技改工程。主要以含锂瓷石矿、捕收剂、六偏磷酸钠、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纯碱和水为原料,经破碎筛分、球磨、筛分、磁选、浮选、脱水、过滤等工序达到年处理100万吨含锂瓷石矿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含锂瓷石矿100万t/a、钢球800t/a、捕收剂420t/a、六偏磷酸钠105t/a、纯碱3.15t/a、聚合氯化铝472t/a、聚丙烯酰胺4t/a、毛毯8t/a等。 技改后全厂产品方案:锂云母156240t/a、粗长石粉749000t/a,钽铌锡矿360t/a。 本次改建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依托现有破碎筛分车间及选矿车间;仓储工程依托现有原料仓库、锂云母仓库、长石粉仓库,新建钽铌锡仓库;公辅工程依托现有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化验室、办公楼、食堂及宿舍等;环保工程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150m2)、危废暂存间(30m2)、选矿废水沉淀池(2100m3)、循环水池(1000m3)、洗车平台沉淀池(60m3)、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初期雨水收集池(3000m3)、事故应急池(150m3)、浓密池(1600m3)等。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利旧设备包括棒条给料机1台、颚式破碎机1台、中碎圆锥破碎机1台、细碎圆锥破碎机1台、圆振筛1台、皮带给料机6台、湿式格子型球磨机2台、螺旋分级机2台、单层复合振动筛20台、永磁筒式磁选机2台、一段脱泥250旋流器2台、二段脱泥150旋流器2台、浮选粗扫选24台、浮选精选10台、立环高梯度磁选机2台、磁性物旋流器8台、长石旋流器2台、长石带式真空过滤机2台、云母带式真空过滤机2台、普通板框压滤机4台、螺杆空压机2台;新增设备包括摇床20台、毛毯机242组、浮选机14槽、深锥浓缩桶3个、浆料机3台,无淘汰设备。 本项目用水由当地乡镇自来水供水系统供给,总用水量7735.74m3/d,其中新鲜用水544.04m3/d、回用水量41.11m3/d、循环用水量为7050.59m3/d,水重复利用率88.16%。供电电源为当地市政电网,年用电量2200.49万度。项目劳动定员50人,技改不新增劳动定员,三班三运转,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本项目总投资265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0万元,占总投资的2.83%。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破碎筛分喷淋用水、选矿废水、车辆清洗废水、滤布过滤冲洗废水、车间抑尘用水、检验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氟化物、总磷、铊等。选矿废水经浓缩池处理,会同项目脱水压榨后的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滤布冲洗水经管道排至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管道收集至洗车平台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进入厂内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作物施肥,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破碎、筛分有组织粉尘;破碎筛分未收集粉尘、给料粉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道路运输扬尘等无组织粉尘。 破碎、筛分粉尘以颗粒物计,本项目一级、二级破碎筛分粉尘各产尘点设置集尘罩收集后经1套湿式除尘器(TA001)处理,设计颗粒物收集效率80%、颗粒物去除效率90%、设计风量45000m3/h,颗粒物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后经一根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三级破碎、筛分废气经另1套湿式除尘器(TA002),设计颗粒物收集效率80%、颗粒物去除效率90%、设计风量35000m3/h,颗粒物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后处理后经一根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未收集粉尘、给料粉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道路运输扬尘等。通过在各生产车间、仓库等产生无组织粉尘的屋顶加设洒水喷淋设施,并采用封闭式输送带运输物料,可有效减少粉尘的产生,车间内采取定期洒水降尘的方式降低粉尘外排量;料场和堆场扬尘,采用车间封闭、喷雾洒水,防止粉尘飞扬;装卸扬尘,在装卸处配置洒水抑尘,不在敞开处进行装卸;道路运输扬尘,通过对运输车辆加蓬盖,易洒落散装物料的卡车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勤洒水,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车辆进出厂区需经洗车平台进行冲洗、限制车辆速度等措施。经报告书预测,采取以上措施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细长石粉、铁渣(包含废钢球)、废滤布、废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中捕收剂废包装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废机械油和废机油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湿式除尘沉渣、化验废液定期清理收集后,直接回用于选矿系统,用于生产;废劳保用品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固废在送出厂外处理处置前,在厂内分类收集、暂存。一般工业固废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位于原料仓库西侧,占地面积30m2。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中要求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辐射防护措施。项目原料、尾泥、铁渣及产品中,仅钽铌精矿产品中铀(钍)系单个核素含量超过1Bq/g,项目无伴生放射性固废产生。伴生放射性物料钽铌精矿产品按照《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HJ1114-2020)进行贮存,钽铌精矿贮存场所按照HJ1114-2020的规定设计、建设和管理。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报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八)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按国家和省、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九)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结论,确定以厂界外延5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相关规定要求。 (十)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