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2023年废旧物资一批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2112034001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2023年废旧物资一批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2112034001 |
|---|---|---|---|
|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 转让方名称: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其他资产 |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挂牌价格: | 178.44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3-10-25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220801 | |
| 批准文件: | |||
| 内部决策文件: |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35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和交易价款均须出自意向受让方的自有账户,不得采取他人代付、垫付、或以债务重组等方式交纳。 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需在受让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同时按照成交价款的10% 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提取履约金。 3、全部款项支付完毕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受让方应在交割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申请无息原路退还履约金。 4、受让方实施拆解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进行施工。现场拆解、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要求达到场平地净。 5、受让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6、本项目成交,受让方需承担成交金额1%的交易服务费。 7、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需提交经转让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 8、意向受让方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承诺函》,《承诺函》在提交受让申请时以电签形式签署。 |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otc.cbex.com/dzsw/detail/291313.html |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