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梅州绿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河东生物质燃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华环审〔2023〕33号 |
2023-10-12 |
梅州绿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万华村竹里窝百公坳 |
2 |
关于梅州五华110千伏横陂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华环审〔2023〕34号 |
2023-10-25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 |
梅州市五华县横陂镇近江村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省生态环境厅或者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区工建审批服务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 传 真:0753-4433713
本文附件下载:
- 1. 关于梅州绿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河东生物质燃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pdf
- 2. 梅州五华110千伏横陂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