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 10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3-1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0月27日。
电话:0379-66335608 传真:0379-66311340 通讯地址:嵩县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和乐里砂石料加工项目 | 洛阳市嵩县田湖镇古城村 | 嵩县和乐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河南松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洛阳市嵩县田湖镇古城村,租用洛阳绿弘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空厂房,属嵩县和乐里社区建设项目配套临时工程,石料来源为 和乐里社区建设项目 地基换填产生的砂石,服务年限1年。主要建设一条砂石料生产线等,年加工砂石32万吨。项目占地面积13334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为62.9万元。 |
1、废气污染防治。建设密闭生产车间、原料库。原料库、生产车间上方设置喷干雾抑尘装置,有效降低无组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投料口三面围挡,顶部设集气罩连接抽风管道;颚破、圆锥破进出料口设半封闭集气罩连接抽风管道;皮带廊封闭,投料、破碎等粉尘收集后经一套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最终经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洛阳市2021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洛市环[2021]47号)中颗粒物排放限值:10mg/m3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生产废水经导流渠+收集池+浓密机+带式压滤机处理后回用;车辆冲洗废水经车辆冲洗装置冲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所有废水均不得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除尘器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除尘灰、车间地面落灰清理收集后经一般固废区暂存,定期外售;浓密机底泥和车辆冲洗沉淀池底泥经板框压滤机压滤后,泥饼暂存于泥饼间,定期清运至砖厂;生活垃圾在厂区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