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广州北站)、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工程环境监测专业分包项目 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资质、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承包单位承担本项目,确保该项目能按期、优质地完成。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自编四号楼3层
联 系 人: 江工 联系电话: 18819406118
二、招标监督机构
名称: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诉电话:020-83064204
三、招标项目: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广州北站)、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工程环境监测专业分包项目
四、项目地点: 广州市及项目所在地
五、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六、项目概况: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 线路起于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站(不含),止于中山市兴中站。新建线路长47.6公里,其中广州段19.1公里,中山段28.5公里。线路在香山站预留往南建设至珠海的条件。建设规模以政府批复为准。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广州北站)、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广州北站)线路全长20.3km,共设置设10座车站(不含江府站),为全地下敷设线路,新建雅瑶车辆段。
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线路全长20.2km,共设置设11座车站(含江府站),为全地下敷设线路,新建唐阁停车场。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工程,线路全长约39.6km,全地下敷设。设站7座,1座线路所,预留联络线接入条件。最大站间距9.0km(京溪路~白云东平),最小站间距3.0km(马鞍山公园~花城街),平均站间距5.7km。全线设置车辆段一座,与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工程共享,设主变2座,与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工程共用,全线接入既有陇枕控制中心。其中白云城市中心换乘站划到广花城际建设管理。
七、招标范围、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范围及内容: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广州北站)、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环境监测,监测内容包括:噪声监测、大气监测、废水监测、振动监测(施工场界、周边敏感点、文物)、生态监测,并按线路提交各项监测报告。
2.投标总限价(即招标总控制价):人民币 14731423.14 元,其中,各单项限价见下表:
序号 |
监测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项限价 |
1 |
噪声监测 |
点次 |
9088 |
2745484.8 |
2 |
大气监测 |
点次 |
7462 |
3084790.8 |
3 |
废水监测 |
点次 |
10889 |
4328377.5 |
4 |
振动监测(施工场界、周边敏感点) |
点次 |
13142 |
3970198.2 |
5 |
振动监测(文物) |
点次 |
16 |
66144 |
6 |
生态监测 |
点次 |
624 |
536427.84 |
投标总限价 |
14731423.14 |
|||
八、发布公告时间、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发布公告时间:从2023 年 10 月 25 日 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
2023 年 10 月 25 日 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节假日除外)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3.在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现场接收申请人按本条要求提交的投标登记资料。如果招标人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应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容。
4.申请人投标登记时,如遇到招标人阻挠,可以径直向监督机构投诉。
5.如投标登记如不足3人,招标人可再次发布补充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或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九、投标登记地点以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1.投标登记:投标人在城轨采购网上投标登记成功后,投标人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登记前需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注册并加盟会员(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注册及加盟会员相关指引)。
3.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14楼 (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且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国家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废水监测、大气监测、噪声监测、振动监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应具备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联合体任意一方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即可。】
3.投标人自 2019 年1月至今,承担过单个合同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环境类监测服务业绩,需同时提供服务合同及检测报告,合同关键页至少需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合同价格页和合同实施内容页等内容。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实施单位、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类型等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条件:
5.1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须明确主办方,以及联合体双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5.2 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由各方均签字、盖章外,登记资料和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需出现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应填写联合体双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 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主办方按格式规定签字、盖章即可;其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由联合体主办方签署和盖章即可。)
6.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7.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期限内)(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投标人投标登记的数量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投标人投标登记的数量不足 3 名时或经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 3 名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电话:020-83064204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自编4栋2楼
十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ygcg.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开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城轨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城轨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注:各投标人所报资料必须真实,若发现所报资料不真实,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其购买标书。
附件:
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二、《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期限内)
三、联合体协议书
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0月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失信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7)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8)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网站查询到存在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四、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特此声明。
五、本公司承诺,若我司以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我司确保投标保函真实、有效。
六、如果我司中标,我司承诺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我司自行承担。
七、本公司承诺遵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结果通知书发出前、合约签订前发生不诚信行为,导致被广州地铁集团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声明企业: (企业公盖)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5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6 |
成都鼎祥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7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8 |
深圳市禹宸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9 |
广州龙悦轨道设备有限公司 |
10 |
广州诗润顺贸易有限公司 |
11 |
深圳市天空领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2 |
广州天勤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13 |
中山大智无疆科技有限公司 |
14 |
广东华盛颂典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
15 |
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16 |
广东鸿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7 |
广州市固意隆五金材料有限公司 |
18 |
广东和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9 |
广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
21 |
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2 |
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3 |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4 |
北京源鸿博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5 |
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6 |
中电建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7 |
深圳市利源水务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8 |
深圳汇成岩土技术有限公司 |
29 |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30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31 |
中铁路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32 |
四川锦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3 |
华夏银行广州分行 |
34 |
建设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及其下属支行 |
35 |
广州市金洋广告有限公司 |
36 |
广州市沣华喷画广告有限公司 |
37 |
广州市海珠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 |
38 |
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39 |
广州六威五金机电有限公司 |
40 |
广州榕冠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41 |
曾振文(一级建造师注册号:贵152060801025) |
42 |
陈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218) |
43 |
肖国仕(监理工程师注册号:00178519) |
44 |
陆耀井(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京1112019202006847) |
45 |
李涛(监理工程师注册号:12001809) |
46 |
侯东利(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081100662) |
47 |
李建敏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00480469) |
48 |
李海平(身份证:130421********3015) |
49 |
刘增祥(身份证:632521********0655) |
50 |
刘军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156100561) |
51 |
郑身周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00628981) |
52 |
赵子晨(身份证:130427********0936) |
附件三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本协议书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愿意组成联合体,实施、完成合同内容。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本协议书。
1. (牵头人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名称)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2.1 联合体由牵头人负责与招标人联系;
2.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2.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共同承担合同约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划分的职责,各自承担自身的责任和风险。
2.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 承担 ;联合体成员: 承担 。
2.5 联合体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4.本协议书一式三份,联合体双方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