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内容:宁波一丰家居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万元,租用位于宁海县长街镇枫桥路9号的3#办公楼部分区域、7#已建厂房2F和3F、8#已建厂房全部,实施“年产12万套餐椅新建项目””。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喷胶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切割粉尘、封口烟尘车间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净化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经水帘柜除尘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总经滤筒回收处理后的喷塑粉尘、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水帘柜内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最终经长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4项水污染物基本控制项目达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标准,其余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设备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经环评提出的隔声降噪措施以及厂房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监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议企业加强日常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本项目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海绵边角料、PVC皮边角料、钢管边角料、废钢丸、集尘灰、废布袋、沉渣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集中处理;废包装桶、废油桶、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液压油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1月16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宁波一丰家居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
备注:
- 附件1:公示版-宁波一丰家居有限公司年产12万套餐椅新建项目验收报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