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130324MB1121170Q/2023-241234 | 主题分类: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招投标 |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
| 发文日期:2023-10-13 | ||
| 名称:卢龙县鑫达胜废弃金属加工处理有限公司除尘灰再加工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卢龙县鑫达胜废弃金属加工处理有限公司除尘灰再加工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7206201 通讯地址:卢龙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文件 |
1 |
除尘灰再加工处理项目 |
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石门循环经济产业园 |
卢龙县鑫达胜废弃金属加工处理有限公司 |
秦皇岛意航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卢龙县鑫达胜废弃金属加工处理有限公司除尘灰再加工处理项目位于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石门循环经济产业园,厂界东侧为其他公司厂房、南侧为其他公司厂房、北侧为乡村道路、西侧为乡村道路。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为30万元,主要建设高炉除尘灰转化利用生产线1条,主要购置给料仓、磨机、螺旋等生产设备,项目建设完成后年处理高炉除尘灰15万吨。 |
废气:原料通过罐车运输至厂区,通过气力输送至粉仓内,入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仓顶气孔进入管道,进入1台布袋除尘器进行治理,治理后的废气废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浓度为2mg/m3;生产车间较大粒径、质量的物料通过铲车进行物料,入料废气通过集气罩进入1台布袋除尘器中进行处理,治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排放浓度为0.23mg/m3。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1其他生产设施排放限值:10mg/m3。 项目原料来料为罐车运输,气力方式进入料仓;项目生产车间均为全封闭结构,顶棚设喷雾抑尘装置,较大粒径、质量的物料卸至生产车间时采用喷雾抑尘;产品运输车辆苫布覆盖、厂区道路硬化、道路洒水抑尘、厂区设置洗车平台。各产尘点均采取了有效的降尘措施,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排放浓度限值及《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作业场所厂(场)界外10m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0.3mg/m3。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泼洒厂区抑尘、厂区内设置旱厕1座,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无废水外排。 噪声: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磨机、搅拌机、风机等噪声,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措施可行。 固体废物: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压滤后的含铁污泥收集后外售砖厂制砖;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统一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絮凝剂包装袋、废钢球收集后外售。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无
|
无 |
2023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