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镜湖新区D-3-03邻里中心 | ||
| 建设地点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东至绍兴市职工之家,南、西至泗汇江小区肖港坊,北至凤林西路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2938.9 |
| 建设单位 | 绍兴市城北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袁炯 |
| 联系人 | 袁文奎 | 联系电话 | 177****7254 |
| 项目投资(万元) | 22383.21 | 环保投资(万元) | 15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4-25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建筑面积22938.9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面积13719.9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9218.95平方米,为地上五层地下两层的邻里中心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1. 回收利用:光伏板大部分由硅晶片组成,有回收再利用的价值。如果光伏板的损坏较小,或是老化但没有机械性故障,可以回收再利用,将其送往专门的再生资源企业加工回收。2. 卖给废品收购企业:如果光伏板无法回收,可以卖给废品回收企业,这对于大规模工业化生产的光伏企业来说是比较实际的方法。废品收购企业会对光伏板进行分类处理,将其中有用的部分回收,同时还可以获得一些金属等原材料。3. 堆放在指定地点:堆放是光伏板处理最简单的方法之一,将损坏的光伏板集中堆放在指定专业的处理场所,进行统一管理和处理。4. 公共设施使用:对于一些完好的光伏板,可以用于公共设施建设,比如公路照明、信号灯等。以上四点都需要去特定的接收点处理。同时,处理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操作,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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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1、采用低反射率的玻璃;2、通过合理设置太阳能电池板组件之间的间隔,避免反射和折射,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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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绍兴市城北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袁炯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绍兴市城北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袁炯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3306020000033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