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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泗自然告字[2023]004号) 经泗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泗征地2023-9-1(1)号地块, 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居住用地70000平方米,出让年限70年;商业用地14403平方米,出让年限40年。 泗征地2023-9-1(2)号地块, 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具体按照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3%核算,居住面积63812平方米,出让年限70年;商业面积1974平方米,出让年限40年。 泗征地2023-46-1号地块, 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具体按照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3%核算,居住面积66440平方米,出让年限70年;商业面积2054平方米,出让年限40年。 1.人防、消防设施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2.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3‰;小区内按每百户不少于4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该配套用房总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按每百户 不少于30平方米配置党群服务用房。 3.应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每个托位建筑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配置托育设施,并符合《济宁市托育服务设施配置导则(试行)》的相关要求。 4.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不少于20%的车位应与建设项目同步建成充电设施,达到同步使用要求。 5.新建住宅区应按照每户不少于1个充电车位的标准配置充电设施,与住宅项目同步建成使用。 6.按照1000人-3000人设置一处用地面积不宜小于6平方米的再生资源回收点。 7.按照《山东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技术规范(试行)》要求将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理念及内容纳入地块规划。 8.地块内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给水、排水、垃圾站、消防栓等各项配套设施,由专营单位按国家有关建设规范进行配置,小区应设置地下综合管沟,变电设施要采用箱式变压器。 9.沿路建筑空调器室外机及附属设施必须统一隐蔽设置,太阳能热水器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 其他建设要求以规划条件和各部门意见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申请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网挂使用权),通过济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挂系统)进行。凡按规定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网挂使用权交易活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挂使用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各宗地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3日登录网挂系统 (https://dk2022.jnzbtb.cn:4430/)查询下载。竞买申请人须全面详细阅读了解网挂使用权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信息后,按照网上交易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6日9时至2023年11月13日16时00分前(以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按照网挂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16时00分(以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过程中如遇疑难问题,请及时与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 六、各宗地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 1. 泗征地2023-9-1(1)号:2023年11月06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6日10时00分; 2. 泗征地2023-9-1(2)号:2023年11月06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6日10时10分; 3. 泗征地2023-46-1号:2023年11月06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6日10时20分; 挂牌期限届满,经网挂系统询问,有竞买申请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网挂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以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之前,须全面详细阅读了解本次网挂使用权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信息。竞买申请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宗地。竞买申请人对本次网挂使用权相关文件、资料内容有疑问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向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书面方式提出。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本次网挂使用权相关文件、资料内容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和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 本次网挂使用权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变更公告。 3. 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加快推进“交房即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字〔2021〕50号)的要求对具备条件的宗地施行“交地即办证”“交房即交证”。 4. 本次网挂使用权交易活动,由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进行。 5. 由于系统原因,中国土地市场网、山东省土地市场网所示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联系电话:0537-4360726 数字证书办理电话:0537-7817075(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四楼) 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咨询电话:0537-3235601 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