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6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州磷化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研究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983841(贵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传真: 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贵州金融城7号楼贵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邮编:550002
| 项目名称 | 贵州磷化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研究院实验室 |
| 建设地点 | 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小寨坝镇高家坝村 |
| 建设单位 | 贵州磷化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兴源科创环保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br]生活污水经已建化粪池预处理满足小寨坝镇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地面保洁废水、实验和分析用仪器、器皿第三次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水冷器换水)经生产废水收集池收集,收集的生产废水经明管泵送至依托的贵州磷化开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2万吨%2F年磷酸铁锂电池回收项目”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br]二、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br]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是氨气、硫酸雾和挥发性有机废气,主要产生于样品试制、化学分析和电池试制。其中一楼化学分析室产生的氨气废气由通风柜收集的经管道引至建筑物屋顶排放,排气口距离地面约15米;二楼实验室产生的氨气、硫酸雾,经2个通风柜收集,经过一颗管道引至建筑物屋顶排放,排气口距离地面约15米;电池试制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溶剂处理系统处理后经管道引至建筑物屋顶排放,排气口距离地面约15米。无组织废气:红外烘干平板涂布机自带活性炭吸附处理;电解液注入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手套箱内活性炭罐吸附处理。[br]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br]项目噪声主要为实验室各设备运行时产生。加强项目建筑物周边绿化,通过改变地面覆盖状况,以削减噪声;通过建筑物墙体隔声,在无必要情况下,关闭窗户,室内通风通过空调完成;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噪声的产生。[br]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br]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滤渣和废磷酸铁黑渣,废分子筛,废试样,废瓷坩埚及烧结物,废隔膜、废极片、废极耳、废铝塑膜,废滤芯、废膜依托贵州磷化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磷酸铁项目中已建成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进行暂存后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电池样品依托贵州磷化开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2万吨%2F年磷酸铁锂电池回收项目”生产线进行回收处理;分析、实验废液,废试剂药品,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铜触媒,废活性炭(废气吸附),废紫外灯管,依托贵州磷化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磷酸铁项目中已建成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转移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