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岩城废玻璃扩建干洗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岩城废玻璃扩建干洗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龙岩市岩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龙岩市新罗区红坊镇下洋村(福建省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厂房内,原红炭山民爆化工产业园区)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1月13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联系方式:谢秋华,182503838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