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回收处置6万吨塑料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10月13日至 2023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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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回收处置6万吨塑料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华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宁县宾亨镇石涧仁尚里村委会新城路48号之三 |
环评机构 |
肇庆市环科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废物资源的综合利用,年处理塑料废物资源60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加强臭气污染源管理、优化废水处理设施建筑物设计、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等措施降低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员工食堂油烟废气经1套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厂内自建废水治理设施,采用“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A/O活性污泥法+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由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厌氧+好氧生物”工艺进行处理达标由附近排水渠排入绥江。(三)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四)固废控制措施:废包装材料和金属下脚料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利用处理,生化物化污泥交由有污泥处理能力的公司处理,格栅渣、生活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含热值碎屑物经物理压滤压制成型后交由水泥厂和火电厂处理,废机油(HW08)和含油抹布手套(HW49)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单位和公众的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