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0706k16457633c/202310-00017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发布机构: | 义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10月13日拟对铜陵瑞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配重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公示 | 文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3-10-13 |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点: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62-8827515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1.5万吨配重块项目 |
义安区钟鸣镇金龙村 |
铜陵瑞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拟租赁铜陵晓东工贸有限公司厂房面积2800m2,建设年产1.5万吨配重块项目。购置抛丸机、焊机等相关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5万吨配重块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1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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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气:项目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气筒排放;喷涂工序与腻子打磨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负压收集后经“三级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排气筒排放;拆包投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气筒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焊缝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移动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采取原料进库、顶部设置喷淋抑尘设施等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过厂区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车间、道路地面清扫用水。 (三)噪声:进一步优化厂区总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产生的固废进行分类收集,一般固废:废金属屑、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焊渣、废钢丸、废砂轮片等回用于灌装料填充;污泥委托外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漆桶、漆渣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