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关于2023年10月10日拟对河南金马集团佳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贮存5000吨动力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 索引号: QE320-0000-2023-00140 | 公开目录: 环评公示 |
|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固始分局 | 成文时间: 2023-10-10 |
| 发布时间: 2023-10-10 | |
关于2023年10月10日拟对河南金马集团佳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贮存5000吨动力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通讯地址: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固始分局(465200)
电话:0376-4995253 传真:0376-499718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河南金马集团佳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贮存5000吨动力电池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