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51回收网!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15510015856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资产处置 » 废旧物资 » 永锦选煤厂2023年10月份废旧钢丝绳处置公告处置公告

永锦选煤厂2023年10月份废旧钢丝绳处置公告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02 12:11 浏览次数:127
  • 类别: 废旧物资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10-05 12:11
  • 地区:
重要提示:51回收网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51回收网所展示的信息标题、价格、详情等信息内容系由商铺经营者发布,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均由商铺经营者负责!如果你对信息标题、价格、详情等任何信息有任何疑问,请在购买前通过电话与商铺经营者沟通确认!如果发现任何违法侵权的信息,请向51回收网联系,我们会立即处理。 请务必仔细阅读《用户协议》,发生一切争端,本站将以此为解决依据.
永锦选煤厂2023年10月份废旧钢丝绳处置公告处置公告 详情介绍
永锦选煤厂2023年10月份废旧钢丝绳处置公告 一、处置废旧钢丝绳存放地点及拉运工期 1.处置废旧钢丝绳预估数量3吨,规格型号:直径32mm,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2.废旧钢丝绳所在地: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选煤厂院内 3.拉运工期要求:处置单位结合实际签订合同,根据报废旧物资的数量合理签订拉运时间。 4.装运安全要求:承包方在装运物资前必须先与选煤厂签订安全协议,遵守协议内容。 5.处置物资拆、运、装以及拆运装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6.参加报名、报价单位须到现场勘察、核对物资情况。 二、报名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网址:http://bid.zyepp.com)”注册用户。 (2)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行为记录或未履约且拒不承担违约责任的。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 一竞价让售项目相同标段的竞价让售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3)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含被列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永煤公司、永锦能源不合格供应商,并 在禁入期内的)。 三、报名须知 1.凡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在“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进行报名。法 人代表需上传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上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身 份证原件。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交验(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日至2023年10月9日9:00~17:00。 3.投标保证金:参与竞价的厂商,项目投标保证金为400元。投标保证金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 线上缴纳,缴纳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16:00前,并上传缴纳证明。投标方缴纳保证金必须以本单位基本 户汇出,凡是以其他单位或个人名义汇出的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竞价结果公示期内如 无问题,按平台交退规定程序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中标厂家缴纳100元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通过银行转账至“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州支行,帐 号:41001558810050206125,在备注栏内注明永锦选煤厂中标服务费 。 4.现场废物资查看日期为:2023年10月3日至2023年10月8日8:00~16:00时,选煤厂联系人:王颖 强:13782320690。 5.投标单位报名后,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竞价,竞价时间2023年10月10日9:30-10:30整,每 次延时30秒,直至无厂家报价,具体截止时间以中原云商平台为准。 6.投标单位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可充当货款使用),合同执行完毕后退还。 7.本项目接受与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选煤厂有业务的厂家也可参与投标,中标后应缴废旧物资预付 款可以采用抵账方式进行(抵账单位名称、开票信息必须与中标单位名称、开票信息相一致),投标抵账 单位应付账款需达到该项目中标金额及以上。 四、竞标须知 1.竞标方应在“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上报价,所报价格含13%的增值税价格。 2.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选煤厂将设定参考价作为此次投标的起拍价,此次投标是以总价作为起拍价 (公告预计吨数×每吨单价=总价),以最高总价为中标价;最高总价是以公告预计吨数×实际结算单价构 成。中标后以每吨价格(中标总价÷公告预计吨数=中标单价)同中标方签订合同。满总条件的投标人不少 于3家。 3.必须按要求报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方若违反投标纪律,干扰招标工作正常进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中标方未按要求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中标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履行合同的,视为中标方中断合同,其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联系人:王颖强 电话:0374—8251191 13782320690 地 址: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选煤厂
推荐资产

15510015856 (09:00~18:00)
海量数据 真诚服务

备案号:京ICP备14019595号-6

版权所有:51回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