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看货时间: 09月28日-10月10日
看货地点:八钢大库
竞价保证金: 另行公告
服务费保证金详见竞价公告
| 序号 | 品名 | 型号/规格 | 材质/成分 | 数量 | 重量 | 备注 |
| 1 | 废铅蓄电池 | 废铅蓄电池 | 废铅蓄电池 | 1批 | 100.000吨 | 以现场实物为准 |
特别提醒:
1.竞拍铅蓄电池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八一钢铁各生产单位报废处理,总量暂定100吨。
2.竞拍者具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认定废铅蓄电池收贮资质,必须使用具有危废资质车辆拉运。
3.中标方按固废法及危险废物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约定相关污染防治要求,并将合同报能源环保部备案。
4、表中数量为估算量,中标结算以实际计量为准。
5、标的物回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工、装运等一切费用及设备,由成交单位承担;
6、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参与竞价,如未按规定竞价者或竞价后不履行者按违约处理且扣除其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因竞价物资的特殊性,请各会员必须到现场看货并给予确认,未看货用户参与竞价视为认可标的物。
7、竞拍者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必须包含有关本次标的物项目内容,并具备相关环保资质,且公司企业信用信息、法人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经查无被处罚的,方能参与投标竞价,如未按规定竞价者或竞价后不履行者按违约处理且扣除其保证金,所招物资由我司另行处置。
8、竞拍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无不良记录。
9、成交单位入厂人员,需遵守我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10、提货时间:中标三日内,以我司通知为准;
11、中标物资由中标客户自提,卖方提前通知中标客户提货时间,提货现场中标用户需听取现场发货人员安排,自行装车、运输及人工自行安排,提货完毕后及时清理现场环境。人员或车辆发生的交通、消防、安全等事故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出卖人交货后货物出卖人将货物交付买受人之后,买受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妥善处置,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考核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在客户按照要求提货完毕后,再返还保证金;如用户违约,我公司将没收保证金。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10.28
| 看货时间 | 09月28日-10月10日 | 发票信息 | 增值税专用发票 13% |
| 看货仓库 | 八钢大库 | 仓库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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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杜嘉伦 | 联系电话 | |
1、仅限欧冶循环宝注册交易会员参加;
2、欧冶循环宝负责网上竞价业务的开展,实物交收由我司负责;
3、因竞价物资的特殊性,请各会员到现场看货并给予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