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长顺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 建设地点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广顺镇、白云山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00000 |
| 建设单位 | 电建(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宋静 |
| 联系人 | 张容 | 联系电话 | 139****8513 |
| 项目投资(万元) | 7751 | 环保投资(万元) | 18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6-30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整县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规模20MW。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扬尘采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扬尘污染材料及时遮盖和封闭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环境。机械尾气采取选用低能耗 、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 、车辆,加强机械、车辆 的管理和维修保养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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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取建设临时旱厕进行收集措施后通过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排放至外环境 其他措施: 营运期不产生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采取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沉淀措施后通过用作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排放至外环境 其他措施: 营运期不产生生产污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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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期:土石方平衡,无弃方;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就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运至政府指定弃渣场堆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定期处置。运营期:报废晶体硅光伏组件由厂家回收处置;废铅酸蓄电池、变压器废油分类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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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总图布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的保养维护等。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类型设备,设置外壳隔声;设备底部基础安装减振垫;定期检查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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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表土剥离、护岸、截排水沟等;对施工期临时占用的耕地,予以全部还耕;对施工区形成的裸地及时釆取工程措施,可绿化的土地要全部进行绿化。运营期:运营期间,加强管理,巡检车辆只在巡检道路内行驶应减少鸣笛,减轻对周边动物的干扰。现场维护和检修应选择在昼间进行,避免影响周边动物夜间的正常活动。农光互补种植禁止选用外来物种,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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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电建(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宋静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电建(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宋静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5227290000006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