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受理了梧州市骏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含铜等有色金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梧州临港经济区循环片区置业7路1号(在原有厂区用地范围内)。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西陆玖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http://xzspj.wuzhou.gov.cn/xxgk/fdzdgknr/xzxk/xzxkjggs/hbslspk/t17183951.shtml)。
四、建设单位和政府承诺文件及相关部门意见: 2203-450408-04-05-659376。
五、公示时间: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9日。联系电话:0774-6029690,通讯地址: 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梧州市行政审批局环保水利审批科,邮编:543000。
六、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