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受理九江湖心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心智慧船艇科技园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2023-09-21至2023-09-21,1个工作日。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2-7775561
通讯地址:九江市濂溪区木樨路
邮编:332005
项目名称: |
九江湖心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心智慧船艇科技园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芳兰大道499号 |
建设单位: |
九江湖心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 |
江西汉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濂溪区芳兰大道499号,租赁鄱湖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厂房,占地面积99360㎡,其中生产车间40950㎡,办公配套58410㎡。项目建设厂房18栋,办公配套设施5栋,本项目主要使用1#、2#厂房及3#办公楼进行建设,总计面积为19722㎡,其中1#、2#号厂房为生产厂房内含切割车间,原料仓库,焊接车间,装配车间等,3#为办公区,建设年产13艘娱乐船艇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烟尘以及食堂油烟。切割烟尘、打磨烟尘采用移动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2.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芳兰污水厂处理。 3.项目仅昼间工作,项目设备通过厂房隔声及减震措施后,厂界东、南、西、北面噪声排放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废铝合金、废包装材料、废焊渣、净化器收集烟尘、除尘器收集的烟尘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外运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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