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增产印刷制品8000万平方米扩建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仓镇金穗路555号 |
浙江凯露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计划投资8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增租北侧生产厂房的南侧闲置区域,租房面积3000平方米,购置送纸机、印刷开槽模切机、打钉机等设备,形成年产8000万平方米印刷制品的生产能力。 |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无组织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汇同化粪池或隔油池预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一同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最终经平湖市东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 噪声: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统一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2 |
年产功能性塑料制品1000吨项目 |
平湖市独山港镇振业路333号16号厂房四楼 |
大森新材料(嘉兴)有限公司 |
本次新建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购置制膜机、复合机、分切机、成型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功能性塑料制品1000吨的生产能力 |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本项目制膜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通过15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 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就近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平湖市独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外排; 合理布置车间,尽量将高噪声源布置在车间中央;注意设备安装,安装中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震、隔震措施;生产车间的墙壁、房顶应尽量采用吸声材料及隔声结构(墙壁、地面),并在生产期间门窗关闭;设备保养,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对其主要磨损部位及时添加润滑油,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要求企业按规范建设一般固废仓库和危险固废仓库,其中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全部经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要求企业按危废要求转运、贮存、运输、处置,并做好相应计划申报和台账管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5061863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