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74.60吨废旧夹心彩钢板转让(挂牌底价为1000元/吨)(呼市公交公司)
发布时间: 2023-09-20
| 项目编号: | N0109WZ230511 | 资产类别(实物):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方代码: | 91150100114152715A |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挂牌价格: | 74600 元 | |
| 挂牌期间(天): | 5 | 挂牌日期: | 2023-09-20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
| 转让事项说明: | 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本次转让挂牌价格为吨单价,标的理论推算重量74.60吨,最终以提货时在转让方指定磅房称重过磅为准。 2、本次转让标的为废旧物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3、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勘验联系人:李女士 13704711945。 4、最终成交的吨单价,不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动,均不作出调整。 5、中心根据成交吨单价×理论推算重量×5%预收受让方服务费,最终服务费按转受让双方确定的交割吨数结算,多退少补。如交割过程中如受让方所交预付交易服务费不足时,应及时补足,并交纳至中心服务费账户。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已付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
| 源网站链接: | http://www.ejy365.com/infodetail/?infoid=N0109WZ2305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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