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标段编号:HNEC-YMMY230069001H001
| 标段编号: | HNEC-YMMY230069001H001 |
| 采购人: |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0 |
| 代理机构: | 工本费: | ||
| 报名时间: | 2023-09-19 12:00-2023-09-27 11:00 | 开始时间(竞价/挂牌): | 2023-09-28 15:00 |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2023-09-19 12:00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2023-09-27 11:00 |
| 采购人联系人: | 张* | 采购人电话: | 15139833015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 监督部门: | 监督电话: |
信息提供日期:2023-09-19
河南大有能源物资采购中心废旧电机一批处置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物资采购中心现有一批废旧电机,经河南大有能源经济运行部批准,已具备竞价销售条件,现将该项目在“中原云商”上进行公开竞价销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河南大有能源物资采购中心废旧电机一批处置项目
处置单位:河南大有能源物资采购中心
处置标题:河南大有能源物资采购中心废旧电机一批处置公告
二、竞价销售内容、交货事宜
(一)竞价销售内容
废旧电机一批约20吨。此吨数为预估重量,以实际过磅(清点)吨数为准。
(二)相关注意事项
1、参加报名、报价的单位必须现场查看、核对标的物情况(重量、质量、装运条件等),报废设备需成交方现场拆解。(拆解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此次让售标的物作为废旧物资处置,让售方对标的物不做任何质量保证,标的物一旦售出不可退换,且售出后由买受方使用标的物所产生的损失,让售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外运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非转让方原因导致清运逾期的,履约保证金按3000元/天扣减。
4、此次废旧电机采用称重过磅费用由买受方承担,由出卖方指定的电子吊秤、电子地秤进行过磅,买受方如有异议,可对电子吊秤、电子地秤进行校验,校验费用由买受方承担。
5、交货方式:废旧电机由买受方在保证安全、环保的情况下自行负责装车外运,清运过程中所发生的装车费、称重费、运输费等各种费用由买受方承担。
6、废旧电机称重必须经买卖双方共同监秤签字确认,严禁出现舞弊现象。
三、报名资格要求
报名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方可参与报价:
1、必须是中原云商注册用户。
2、竞价处置项目需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竞买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4、竞买人缴纳竞价保证金1万元。
5、竞买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不能参与竞价。
6、凡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其中一家公司对另一家公司持股、存在实际控制等情况,不能参加同一标段的竞价销售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四、报名、竞价须知
本次竞价销售采用网上报名报价方式。在2023年9月 19 日至9月27日上午11:00期间,竞价申请人须上传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收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签章原件扫描资料。报名完成审核过后方可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为9月28日下午17:00。
1、河南大有能源物资采购中心将设定参考价(参考价=公告预计吨数×每吨单价)作为此次投标的起拍价,以超过标底价的最高总价为中标价;实际结算单价由中标价除以公告预值吨数计算得出。
2、本次报价为含税原地价(13%税率),不含装车费等费用。
3、竞买人的保证金必须由本单位账户汇出,凡是以其他单位或个人名义汇出的视为无效。
4、未成交者将全额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成交者的竞价保证金复审通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5、网上竞价完成后,河南大有能源物资采购中心以审核原件的方式对成交方开展资质复审。凡存在弄虚作假、扰乱竞价活动等情形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根据所造成的损失程度,保留追究其相应经济责任的权利。
6、河南大有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中心账户信息
名 称: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行义马市支行
账 号:252010465347
汇款备注:付物资采购中心竞买废旧电机一批竞价保证金
7、保证金缴纳、退还联系方式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中心
联系人: 张文涛 联系电话:15139833015
五、样品查看计划
废旧电机存放于物资采购中心总仓库院内(老库),查看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上午9点。
联系人:张文涛,电话:15139833015
六、其它说明
1、成交方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及相应合同,并缴纳货款。
2、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且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向转让方提出附加条件;
(2)成交方无正当理由不与转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合同;
(3)成交人在清运废旧物资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
3、河南大有能源物资采购中心业务咨询电话:
张文涛 15139833015
河南大有能源物资采购中心
2023年9月19日
- 附件:河南大有能源物资采购中心废旧电机处置公告.doc
信息来源:https://bid.zyepp.com/wzcz/003001/20230919/a0bf8913-1e1b-4277-bc46-4786f83da0ce.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