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西双版纳洪虎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收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西双版纳洪虎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收集项目
2、建设地点:景洪市勐养镇城子村至水泥厂路南侧
3、建设单位:西双版纳洪虎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37.75m2,总建筑面积为135m2,主要收储、转运废矿物油8000吨/年。
5、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6、联系人:林工
7、联系电话:15825272318
8、邮箱:1770881105@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验收意见.pdf137.4 KB,
附件2:西双版纳洪虎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收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743.7 KB,
附件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116.6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