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对浙江润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公开竞价转让,截至2023年4月10日,该债权总额为312,178,613.06元,其中本金为177,991,366.57元,利息、罚息为91,389,154.77元,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42,798,091.72元(利息计算截止2023年4月10日,之后的利息依据借款合同计算,但有法院判决则以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内容为准,涉及破产的,以管理人认定的金额为准)。截至基准日2023年4月10日前,该户债权已回收的权利、权益和利益归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有,不转让买受人: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借款人 |
本金 |
利息、罚息 |
迟延履行金 |
担保状态 |
担保人 |
抵质押物 |
1 |
浙江润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权 |
177,991,366.57 |
91,389,154.77 |
42,798,091.72 |
保证+抵质押 |
台州市启昊置业有限公司、台州市德铭置业有限公司、台州市冰峰工艺品有限公司、台州市永顺进出口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玉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台州市鼎申金属有限公司、台州市洲际金属有限公司、台州市物流发展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王青玉、王冰 |
由浙江润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台州市路桥民间融资规范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的2450万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由台州市物流发展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下岭村的6407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
处置方式:通过阿里拍卖资产处置平台进行公开竞价转让。
债权具体情况及竞价规则、竞价参与方式、日程安排请投资者登录阿里拍卖资产处置平台(网址https://zc-item.taobao.com/auction/739459863296.htm?spm=a219w.7475002.paiList.1.454386f5MuTBd2)或与我分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竞买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担保)企业管理层、原债务人(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日起至竞价结束止。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合格投资人条件:受让方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无不良履约记录,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要求。1.企业法人:工商年检须为正常状态,企业无大额贷款逾期记录、无重大诉讼记录、无重大被执行记录、无重大行政处。2.自然人:无不良记录,包括无贷款逾期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被执行记录、无犯罪记录等。3.基金等有限合伙企业:需对合伙人的资质按照上述要求审查。4.买受人应对分期款项提供合法有效的第三方担保。如由企业提供担保的,应根据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规定、由企业内有权机构出具有效的决议文件。
投资人如需分期付款的,应在竞价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提交书面分期付款申请。经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审查同意后,方可在中标后提出分期要求,否则按照一次性付款要求履行。所需材料如下:(1)分期付款申请;(2)主体基础资料,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基金等有限合伙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合伙企业章程(协议)及合伙人的相关基础资料等。(3)授权分公司审查征信记录的“授权委托书”;(4)资金来源承诺函,内容应包含“确认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企业法人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需签字确认),竞买人为合伙、基金等主体的,需要提供“基金(合伙)资金来源证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无不良记录声明;(6)担保函及相应的有权机构出具的决议文件。
分期付款首期支付金额不低于成交价的30%,需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不超过7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需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分期付款期间,根据未付金额按照10%的年化利率按日计算期间费用(即日利率为10%/360),并于每自然季度末月20日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支付。买受人可提前还款,若提前还款,则利随本清;逾期的按日万分之五计收违约金。
价款未支付完毕前,相关资料不交割、不办理过户手续、不刊登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竞价日期为2023年9月27日10时至2023年9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起拍价8000万元,保证金100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本公告发布有效期限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活动的举报。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长城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人:陈逸 联系电话:0571-85167842
联系人:蒋莹 联系电话:0571-87067795
联系地址:杭州市邮电路23号长城资产大楼5楼
邮政编码:310006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石佳华
联系电话:0571-8738372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3年9月19日
附件:债权转让协议-一次性付款
债权转让协议-分期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