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伊金霍洛旗首康医院及鄂尔多斯首康健康体检中心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布尔台格路天隆佳苑小区17#商业楼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637.3 |
| 建设单位 | 伊金霍洛旗首康医院 | 法定代表人 | 高咏霞 |
| 联系人 | 高咏霞 | 联系电话 | 147****7878 |
| 项目投资(万元) | 130 | 环保投资(万元) | 76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10-11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内容:建设一座40平方米CT室,内设1台波影Zeed CT64及,一座30平方米X射线室,内设1台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1)废气本项目X射线在运行期间,将会产生少量臭气、氮氧化物。为确保患者、医护人员的安全健康,X射线设备机房均拟采取通风措施,及时将室内产生的臭气、氮氧化物排出室外。(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医护人员和患者产生的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医院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最终排入市政污水管网。(3)固体废弃物项目运行后,不产生含放射性的固体废物,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处理:依托医院内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最终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统一收集、清运和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医院内设有一般固废收集设施,产生的的办公生活垃圾集中暂存,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理。(4)射线装置报废处理射线装置需进行停用处理时,在相关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下,将射线装置高压射线管进行拆卸并破碎处理,同时将射线装置主机的电源线绞断,使射线装置不能正常通电,防止二次通电使用,造成误照射,并保存销毁影像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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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伊金霍洛旗首康医院 高咏霞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伊金霍洛旗首康医院, 高咏霞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1506270000006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