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始价:¥100,000,000 元
保证金 : ¥10,000,000 元
加价幅度 : ¥1,000,000 元
交易周期 : 20天
竞价周期 : 1天
延时周期 : 5分钟
运 费 : 买家自提
优先购买权人 : 无
保 留 价 : 无
竞价规则: 一人报名出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尾款支付方式: 前往交易机构线下支付
标的物介绍 竞买公告 竞买须知 相关附件下载(0) 地图 竞买记录(0)
项目基本信息
一、基本情况
货币单位:元
标的名称 |
中雄城市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创优债项目4号 |
||
债权资产标的简况 |
账面价值 |
10000万元(壹亿元整) |
|
债务人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上海***有限公司 |
||
债务人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
债务人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
债务人经济性质 |
□国有 √其他 |
||
债权合同履约情况 |
正常 |
||
其他需要 披露内容 |
转让方按照债权现状进行转让,债权接续的原始文件由意向受让方至转让方处查勘,相关交易风险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与武阳产权交易中心无关。意向受让方应以书面形式向转让方或武阳产权交易中心充分披露其与债务相关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
||
二、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
中雄城市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法人组织 |
||
住 所 |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799号宝鼎花园1号楼1415号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史问苗 |
||
注册资本 |
伍仟万元整 |
||
企业类型 (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 |
||
内部决策 情况 |
本次转让事项已经内部决策,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符合议事规则及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A.股东会决议 □B.董事会决议 □C.其他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挂牌金额 |
10000万元(壹亿元整) |
挂牌期限 |
挂牌结束时间:2023年10月1日10时止 (在首次出价后,自动转为24小时正向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A.一次性支付 √B.分期支付 |
|
交易价款 托管结算 |
□ A.由武阳产权交易中心托管结算 √ B.自行结算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有意向者与武义爱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线下获取资料。 |
|
保证金 设定 |
1.交纳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2.交纳截止时间:竞价结束前 3.交纳方式:□A.支票 □B.电汇 √C.网上银行支付 4.保证事项: 如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产生一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交易双方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履约保证金。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武阳产权交易中心及转让方有权扣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优先用于补偿武阳产权交易中心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进行追偿: (1)意向受让方存在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 (4)竞价结束后,成交人未能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 5.处置方法: (1)转让方在支付完成交易服务费,并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武阳产权交易中心按转让方的书面划款指令将受让方的履约保证金原路无息返还受让方; (2)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无上述“保证事项”中任何行为,其保证金将在武阳产权交易中心收到意向受让方提交的保证金退款申请函[5]个工作日内原金额原路返还。 |
|
四、附:资产包清单
债务人 名称 |
金额 |
利率 |
期限(起止日期) |
转让金额 |
转让期限 |
合同编号 |
担保方式 |
履约情况 |
上海***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 |
2023年03月04日-2024年08月04日 |
10000万元 |
不超过12个月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