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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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 信息 |
委托方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苏仙区税务局 |
| 标的 |
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苏仙区税务局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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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
标的物隶属于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苏仙区税务局处置车辆2台,标的详情请见《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苏仙区税务局处置车辆拍品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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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地点 |
郴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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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踏勘时间 |
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7日 联系人:肖素芝 1387353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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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易条件与竞买人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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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起拍价 |
详见《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苏仙区税务局处置车辆拍品清单》 |
| 意向竞买 人资格 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经济实体、其他组织或个人(法律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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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 其他 条件 |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公告截止日(2023年9月18日16点30分)前将保证金足额支付至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温馨提示: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银行到账时间可能出现延迟,建议提前一天转账)。步骤如下:登录网站(http://czggzy.czs.gov.cn/)→快捷入口→产权交易系统→产权线下拍卖入口→免费注册(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以本人名义进行注册,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进行注册,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竞买人与注册人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其竞买资格。)→用户登录→产权交易项目→搜索本标的名称关键词→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从本人账户转账,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从本企业账户转账,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保证金不是从竞买人本人或本企业账户转账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每个相对应的拍卖价报价,方能生效。 3、本次拍卖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将成交价全款及拍卖佣金一次性汇入郴州市晶诚拍卖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竞得本次拍卖标的的意向受让方(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拍卖标的的成交价全款、佣金及交易服务费,未按照规定支付以上款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当作违约金处理。 4、拍卖标的按其现状拍卖。竞买人应于竞买前现场详细查看了解拍卖标的质量,数量和权证状况等情况,弄清楚标的所含明暗瑕疵。一经应价竞价,则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瑕疵责任。本公司有关资料所作介绍和向买受人出具的相关票据所载内容,仅具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也不得以此为由变更成交价款。 5、该批拍卖车辆必须转过户,其转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人协助。车辆过户前所欠缴的一切费用及过户手续中规定应由原车辆产权人及买受人缴纳的一切税费(含违章罚款扣分等)均由买受人承担。车辆违章罚款情况由竞买人在拍卖会前自行查询,一经应价则视为了解其违章情况,并自愿承担违章处罚。成交车辆自移交之日起所发生的一切违章及事故均由本人自行负责承担。竞买时年检已到期,并且因车辆现状车辆管理部门确认无法年检的,及发动机号、车架号不清楚等导致车辆无法过户的情况,经拍卖公司核实,委托方同意后可申请退车,但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及自行维修的费用本公司一律不负责,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6、买受人在交纳成交价全款及拍卖佣金的同时,每台车辆必须交纳壹万元转过户保证金,待车辆过户完毕,提交过户凭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后,过户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车辆转过户手续限定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转过户完毕,否则,本公司将自逾期之日起按标的物成交价每日5‰计收违约金。 7、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和有关价外税费和在权利登记中应当交纳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由受让方(竞得人)另行按规定交纳。 8、竞拍人须于2023年9月18日16点00分至16点30分前,持有效证件(报名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是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带公章)、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填写好的《竞买规则》(可到拍卖现场领取填写或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zggzy.czs.gov.cn/)下载填写)等资料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6开标室即369室领取号牌入场。应价号牌必须由竞买人本人使用,不能转借他人,否则其竞买行为所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均由号牌领取人自行承担。竞拍人如未准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每个号牌竞买人进入会场的人数不超过2人,登记身份信息方能入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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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 保证金 设定 |
交纳金额(人民币) |
本次拍卖共2个标的,每个标的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元),如需竞拍多个标的,则须同时缴纳多个相应标的的保证金数额。 |
| 交纳以及报名截止时间 |
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8日 16点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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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 退回 |
所有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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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拍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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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时间及地点 |
2023年9月18日16点30分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3楼第6开标室即369室) |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交易方式 |
现场拍卖 |
| 发布媒体名称 |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zggzy.czs.gov.cn/) |
| 四、收费说明 |
| 1、竞得人需在竞得标的当日签订《成交确定书》,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上述约定)将本次拍卖成交价全款及拍卖佣金一次性汇入拍卖机构指定银行账户。 2、本次拍卖佣金按标的成交总价的5%计算。 3、本次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 4、除上述费用外,本次拍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
| 五、组织方、监督方与市场服务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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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方 |
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苏仙区税务局 联系电话:13873531108 本次拍卖标的的权属人,按规定依法处置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
| 郴州市晶诚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5-2349811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拍卖业务的咨询、拍卖会的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拍卖活动的主体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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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方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苏仙区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 联系电话:15173588899 负责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督管理。 |
| 市场 服务 |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业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0735-2369232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财务科0735-2369518 负责提供交易场地和系统、保证金收退、技术服务,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
| 六、咨询和争议处理 |
| 如对本次拍卖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拍卖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也可向市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
郴州市晶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9月8日
| 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苏仙区税务局处置车辆拍品清单 | ||||||||||||||||
| 注:以下车辆信息我公司以委托方提供资料和基础查询资料为依据仅供参考,受权限影响具体信息以交管部门核实为准,我公司不提供瑕疵担保。 | ||||||||||||||||
| 标的号 | 登记机动车所有人 | 品牌型号 | 车型 | 车牌号 | 座位/排量/整备质量 | 车架号 | 发动机号 | 登记日期/ 购置时间 | 出厂日期 | 表显公里数(万公里) | 颜色 | 燃料种类 | 使用性质 | 资料收集情况 | 起拍价(万元) | |
| 标的1 | 国家税务总局苏仙区税务局 | 桑塔纳牌SVW71782QQD | 小型轿车 | 湘LD7436 | 5/1781ml/1220kg | LSVT91335AN020602 | 032193 | 2010.6.2 | 2010.2.5 | 19.22 | 黑色 | 汽油 | 非营运 | 行驶证、登记证书、保险单 | 0.3 | |
| 标的2 | 国家税务总局苏仙区税务局 | 荣威牌CSA7180AB-DL | 小型轿车 | 湘LC2676 | 5/1796ml/1567kg | LSJW16G319J017762 | A010018403 | 2010.11.10 | 2009.8.22 | 16.56 | 蓝色 | 汽油 | 非营运 | 行驶证、登记证书、保险单 | 0.5 | |
| 合计 | 0.8 | |||||||||||||||
| 文档附件: |
| 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苏仙区税务局车辆公开拍卖(郴公产告字〔2023〕第237号)相关附件.zi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