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区块码头拆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9-06 13:48:05 一、招标条件
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区块码头拆除工程,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房屋拆迁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现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交易。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镇海区庄市街道、蛟川街道。
2.2建设规模:宁波市新型研究性大学区块征收码头共有 9 座,分别为庄市粮库码头(2000 吨级)、镇海冷冻一厂码头(500 吨级)、中房码头(500 吨级)、勤勇港埠有限公司码头(1000 吨级)、生和物流有限公司码头(1000 吨级)、宁波航通预制构件公司码头(1000 吨级)、宁波市兴源货物联运有限公司码头(3000 吨级)、清水浦村原海运公司加油码头(300 吨级)、清水浦村码头(荒废已久);废旧设备一批回收(具体详见清单);码头拆除后的江堤(挡土墙)修复。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拆除工期为收到招标人拆迁通知之日起100日历天内完成指定拆迁任务,江堤(挡土墙)修复为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9座码头拆迁红线范围内地上建筑物(包含但不限于:钢结构、钢混、砖混、简易、附属钢棚等)拆除;陆地上桩基混凝土、地梁混凝土、系缆墩混凝土、吊机基础混凝土、上部面层混凝土、横梁混凝土、纵梁混凝土、水平撑混凝土、靠船构件混凝土、剪刀撑混凝土、桩帽混凝土、前沿钢管桩护舷、靠船构件等的拆除;拆除后的场地平整;江堤内陆域拆除;水下码头基桩拆除;拆除后江堤、滩涂的建筑垃圾清理;废弃设备、拆除后的旧料回收、建筑垃圾外运及处置。废弃设备及拆除后的可回收物资收益归中标单位所有。具体以招标人的拆除指令和要求为准。码头拆除后的江堤(挡土墙)修复。本次拆除范围不包括镇海冷冻一厂码头的油罐区约483平方米。
2.5政策因素:9座码头拆除只是招标时当下政策的暂定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政策原因等,致使个别码头取消拆除任务的,则该码头拆除工作内容按甩项处理(所含的废弃设备仍由中标人拆除),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接受,且不得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2.6质量要求:地下塘渣层部分保持现状不得偷挖塘渣;不得将建筑垃圾倒入甬江;水下码头基桩拆除要求泥面以下的埋深应不小于2米;拆除清理完毕后按拆除现状进行场地平整;拆除场地平整后地块内无土堆、线杆、苗木等(即拆除后场地内只剩塘渣及土方);并通过招标人验收(验收由招标人组织)。
2.7安全要求:合格。
2.8招标上限价(即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费用):7185646元(拆除费总价11719166元-废弃设备回收收益2064600元-拆除后的可回收物资收益2632510元+江堤(挡土墙)修复费用163590元)。
2.9投标总报价区间:以拆除费用、废弃设备收益、拆除后的可回收物资收益、江堤(挡土墙)修复费用,四项内容的投标总价为准。投标总价如为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费用其上限价为7185646元,不设下限价;如为中标人向招标人上缴费用不设上限价、下限价。本项目为公开招标推向市场,由招投标确定本项目最终成交价。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1中标单位开工前应向宁波市海事部门申请办理水上施工作业许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得超过60周岁)资格,注册专业为港口与航道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tchina.gov.cn查询为准];本项目将依据甬资交管办[2017]7号文件于中标公示前查询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或“违法行为记录”,若有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9 月 6 日至2023年 9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2时至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单位的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到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06室)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持下列资料(此时提交的资料不作为开标时资格审查依据):
(1)、投标报名登记表2份原件(格式详见后附表);
(2)、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格式自备);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备));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9 月 26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具体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海区分网(http://ggzy.zwb.ningbo.gov.cn/zhenhai/)上发布。
七、其它说明
本项目评标办法仅设报价项,按报价最有利于招标人的中标法(即优先选取中标人向招标人上缴费用,按最高价中标;均无其次选取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费用,按最低价中标)。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房屋拆迁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主任 电话:0574-55878903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06室)
联系人:傅作琪、石宗杰 电话:0574-86279793 传真:0574-86279793
联系邮箱:1139547327@QQ.COM
九、业务主管部门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庄市街道办事处,电话:0574-86691116
十、综合监督部门
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12388
日期:2023年9月6日
附件 宁波市镇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
| 项目编号 | GTCGS2023126 | 标段 | —— | |
| 工程名称 | 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区块码头拆除工程 | |||
| 投标企业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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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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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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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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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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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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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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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情况 | ||||
| 岗位 | 姓名 | 资格等级 | 技术职称 | |
| 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人员情况可以不填,具体人员以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填报为准。 | ||||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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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已了解该项目招标公告内容。2、本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内容均真实,如有误一切责任由我单位自负。 报名单位(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 邮箱:年 月 日 | ||||
| 招标代理机构审查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