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2305-00005 | 信息分类: | 工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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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分类: | 发布日期: | 2023-05-24 | |
| 发布机构: | 陇南市生态环保局西和分局 | 文号: | |
| 名称: | 2023年5月24日陇南市生态环境局西和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西和县报废汽车拆解回收项目(一期)) | ||
| 关键词: | |||
发表时间:2023-05-24 10:20
| 2023年5月24日陇南市生态环境局西和分局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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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
| 1 | 西和县报废汽车拆解回收项目(一期) | 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石堡镇苏团村 | 陇南市精诚屹鑫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甘肃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3293.31平方米,建筑面积6953.93平方米,主要包括汽车拆解车间(含预处理区、拆解区、车壳压块区、气囊引爆区、轮胎分拆区、回用件贮存区等)、报废汽车贮存区(含燃油类报废机动车贮存区、电动汽车贮存区)、危废暂存区,同时配建辅助地磅、办公楼等。 本项目主要是对报废的汽车进行物理拆解,不再进行生产加工,项目建成后报废汽车拆解能力为10000辆/年,不涉及危化品等特种车辆的拆解。 |
施工期: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施工过程通过加强管理,材料堆、土石堆等采用防尘布苫盖,定期洒水抑尘等减少扬尘产生;在施工期间运输车辆使用清洁燃料、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等措施减少施工机械尾气。 2、废水 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设临时旱厕,定期清运处理。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水泥振捣棒、土石方及建筑材料运输汽车等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从控制声源、噪声传播、加强管理等几个角度对施工噪声进行控制。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土建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拣回收可用部分,其余均由施工方负责清理,运往管理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垃圾箱集中收集,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预处理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拆解、切割、压块打包过程产生的颗粒物。 ①颗粒物 本项目切割、压块打包工序颗粒物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②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拟采用全密闭式负压真空吸油机对废油液进行抽空并分类回收,由于该设备为全密闭式负压回收装置,抽排过程中非甲烷总烃的挥发量极少。 2、废水 ①汽车拆解车间地面冲洗废水 本项目汽车拆解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油水分离装置处理后进入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至污水管网,最终由西和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③初期雨水 本项目初期雨水在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油水分离处理后排入雨水管网。 3、噪声治理措施 运营期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机械设备采取独立减振基础、隔声措施,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设置车辆减速慢行警示牌等措施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本项目有色金属、钢结构件、塑料件、橡胶、废旧玻璃等在汽车拆解车间回用件贮存区存放,外售;废制冷剂钢瓶收集于废制冷剂存放间存放,外售于具有相应相应资质的单位利用和处置;废动力电池收集后于废动力电池存放间存放,外售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建立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或者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不可回收利用物、收尘灰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垃圾处置场。 ②危险废物 废油类、废铅蓄电池、废机油滤清器、废油箱、油水分离油泥、含石棉部件、废电路板、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含汞部件、废电容器废润滑油收集后于各自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收集处理。 ③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垃圾箱收集后送至当地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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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期:2023年 5 月 24日起5个工作日。 |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陇南市生态环境局西和分局 电话:0939-6625325 通讯地址:甘肃省陇南市生态环境局西和分局 邮编:7421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