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科德汽车零部件(天津)
有限公司购置包边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9119632
传 真:022-69119626
通讯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金华路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购置包边生产线项目 |
科德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市宁河区现代产业区海航西路 3 号 |
天津绿城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1845.9万元,在天津市宁河区现代产业区海航西路3号,租赁天津市龙金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现有1#厂房建设购置包边生产线项目。总建筑面积5773.92m2,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相关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玻璃包边品20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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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本项目玻璃清洗、预混发泡和底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须通过现有1根不低于1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须通过现有1根不低于1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序及生产车间的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与冷却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达标后,通过厂区总排口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宁河现代产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密封条分类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活性炭、沾染废桶、沾染废瓶、沾染废纸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
2023.9.1 — 2023.9.7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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