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放射性同位素Cs-137新增项目 | ||
| 建设地点 |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地区新华小区0C01栋测井公司办公楼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24243.9 |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辽河分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张天军 |
| 联系人 | 赵伟 | 联系电话 | 139****0816 |
| 项目投资(万元) | 4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5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09-22 | ||
| 建设性质 | 扩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辽河分公司因生产需要,保证放射性测井仪器的先进性,需要采购相关放射源来保障仪器的正常使用,由于分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副本中Ⅴ类Cs-137的活度种类和数量不足,需要增加此核素活度种类和数量为:1.11E 05*4、4.44E 04*4、1.48E 05*4、4.81E 04*2、4.07E 04*2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1、个人防护:使用0.5mmpb铅当量的防辐射围裙和背心作为防护服共101套。佩带铅眼镜共120套。使用中子、伽马射线检测仪,放射性同位素剂量笔按实际操作人员发放。2、储源库防护设计: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辽环放监验字[2004]第008号)“辐射防护检查”部分中的“射线的屏蔽防护”。3、运源车辆辐射防护设计:在载质量为5吨的汽车车厢中,固定安装一个高1米,外径为1米6,内径为46厘米,屏蔽层厚度为57厘米的中子源运输罐。运输时,将装有测井用中子源(镅—241,20Ci)的小防护罐使用机械手装入运输罐中。此时,源罐表面监测在国家标准25μGy/h以下。4、测井用放射源辐射防护设计:对于较大的中子辐射源,直接使用厂家提供的运输防护罐:a.中子防护罐:罐高550毫米,外径435毫米。中间留有一个ф34 mm×230mm的置源空间,其余均为屏蔽用防护材料。b.γ源防护罐:用一罐高550毫米,外径435毫米。中间留有一个ф170 mm×300mm的置运输罐空间(运输罐高220mm,外径160mm。中间预留ф15 mm×72mm呈倒L型置源空间),其余部分罐铅作为屏蔽。上述两种防护罐使用时,表面监测在国家标准25μGy/h以下。5、源库建设要实施环境监理。与厂家家签订回收处理协议,当放射源需报废时,按照协议进行合法报废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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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辽河分公司 张天军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辽河分公司, 张天军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2111030000004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