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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拉尕山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

发布时间:2023-09-04 18:07 浏览次数:120
  • 类别: 其它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9-07 18:07
  • 地区:甘肃 甘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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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拉尕山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 详情介绍
项目名称 舟曲县拉尕山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
建设地点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拉尕山大景区 营业面积
(平方米)
54178
建设单位 舟曲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法定代表人 陈舟芳
联系人 尚林栋 联系电话 138****5743
项目投资(万元) 5750 环保投资(万元) 4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4-08-08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舟曲县拉尕山大景区。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 1、景区游客中心新建拉沟村游客服务中心一座,建筑面积780平方米;景区内公共卫生间3座,其中:星级卫生间1座,普通成品卫生间2座。 2、游步道:新建游步道6835米,其中:第一段步道1250米,第二段1100米,第三段100米,第四段600米,第五段游步道3785米。 3、拉尕村沿行车道观景平台及供电设施:新建观景平台5座;新建供水供电设施1处。 4、景区道路:拉沟村旅游道路提升改造1650米,挡墙2800米。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厕所恶臭采取提高绿化和喷洒消毒药剂及除臭产品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汽车尾气采取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加强道路沿线两侧以及生态停车场周边绿化带建设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排放至大气环境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工作人员和游客的生活污水采取新建的玻璃钢成品化粪池措施后通过市政吸污车排放至舟曲县污水处理厂
固废 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应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排放、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全过程进行统筹管理,以实现固体废料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项目施工期弃方和干化处理后的临时沉淀池污泥全部运至政府指定土方周转场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综合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运至舟曲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施工期及时足额支付固体废物处置费用;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处置责任制,设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建立建设单位、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三级检查制度”。二、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来自游客,主要为果皮、纸屑等,游客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0t/a(0.02t/d),经景区设置的垃圾桶回收后运至舟曲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 有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②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安排,合理布置施工时间,如果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应首先征得舟曲县生态环境局、城管等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及时公告周围的居民和单位,以免发生噪声扰民纠纷;③运输时采用车况良好的车辆,并注意定期维修、养护;合理规划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尽量绕开周围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区,以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如无法避开,应降低车速,禁止在声敏感区域鸣笛。二、运营期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加强运行车辆的管理,对噪声严重超标或已报废的车辆严禁上路,禁止机动车占道停车,加强道路的交通疏导,确保道路畅通,降低车辆噪声。②道路坡度较大区域尽量避免使用减速带,若必须设置减速带,应采用新型的柔性减速带,减少车辆经过时引起的噪声影响;③在噪声敏感的区域和敏感时段采取限鸣、限行、限速等措施,做好车辆的疏导,降低交通噪声;④对道路进行经常性维护,提高路面平整度,降低交通噪声。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项目施工期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建立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施工用地范围以及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占地范围外的植被坚决不予损坏;施工期结束后,对裸露地面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在落实本项目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施工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将逐渐得到缓解。本项目实施后,拉尕山大景区内部交通趋于完善,可以快速地疏散游客,景区自然体系所受影响将会更小。同时禁止游客进入未开发区或重点保护区,禁止游客攀扶刀刻树木,以及禁止景区游客数量超过规划的容量。
承诺:舟曲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陈舟芳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舟曲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陈舟芳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623023000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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