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处置-竞价]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30902处置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HNEC-ZXHG230099001H001
| 标段编号: | HNEC-ZXHG230099001H001 |
| 采购人: | 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保证金: | 100 |
| 代理机构: | 工本费: | ||
| 报名时间: | 2023-09-02 11:06-2023-09-06 10:00 | 开始时间(竞价/挂牌): | 2023-09-06 10:30 |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2023-09-02 11:06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2023-09-06 10:00 |
| 采购人联系人: | 杜* | 采购人电话: | 15090353522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 监督部门: | 监督电话: |
信息提供日期:2023-09-02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废矿物油处置公告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废矿物油一批,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销售。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销售,就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废矿物油处置项目。
二、竞价销售内容、交货期
2.1竞价销售内容:本项目为河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废矿物油处置。本项目所处置物资中标方自提,运费中标方承担,废矿物油明细如下: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数量(桶) 备注
1 废矿物油 废矿物油 1 含包装物,实际数量以我公司磅单为准。
注:此次让售标的物作为废旧物资处置,让售方对标的物不做任何质量保证,标的物一旦售出不可退换,且售出后由中标方使用标的物所产生的损失,让售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2物资所在地点: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火车站南(中新化工指定地点)。
2.3工期要求:
1:中标后三日内签订合同,合同期为一年。
2:中标单位负责办理危废转移联单,费用自理。
3:装车费、人工费、车辆运输费用由需方自行解决。
三、报名资格要求
(1)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3)此次处置的为危废品,鉴于新环保法出台后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和监管力度的加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危废代码HW08-900-217-08)。
(4)中标单位需缴纳伍仟元合同履约保证金。
3.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竞价让售项目相同标段的竞价销售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四、报名、样品查看及报价时间、报名需递交的材料
4.1网上报名及样品查看截至时间:2023年9月6日10:00;
4.2网上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9月6日10:30。(延时1分钟)
4.3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通过邮件和邮寄方式递交下列证书、资料的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红章(公章)(三证合一)。
注:在我公司账户上尚有足额余款,或参与之前招标时缴纳过相应的投标保证金,且尚未退还者,可不必缴纳此次投标保证金。
五、其它说明
5.1在网上报名截至时间:2023年9月6日10:00整之后报名(以网上报名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为准)的单位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无法参与报价,请投标单位提前参与网上报名!
5.2竞标方应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报价。
5.3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签订合同。
5.4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3)中标人未按处置公告提交履约保证金;(4)中标人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止或不正常履行合同,招标方有权沉淀中标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与第三方签订合同。
5.5最终解释权归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5.6此次投标是对每吨废油进行报价(单位为元/吨);中标后以每吨废油价格同中标方签订合同。
联系人:杜经理
电话:15090353522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2日
废矿物油处置公告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废矿物油一批,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销售。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销售,就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废矿物油处置项目。
二、竞价销售内容、交货期
2.1竞价销售内容:本项目为河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废矿物油处置。本项目所处置物资中标方自提,运费中标方承担,废矿物油明细如下: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数量(桶) 备注
1 废矿物油 废矿物油 1 含包装物,实际数量以我公司磅单为准。
注:此次让售标的物作为废旧物资处置,让售方对标的物不做任何质量保证,标的物一旦售出不可退换,且售出后由中标方使用标的物所产生的损失,让售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2物资所在地点: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火车站南(中新化工指定地点)。
2.3工期要求:
1:中标后三日内签订合同,合同期为一年。
2:中标单位负责办理危废转移联单,费用自理。
3:装车费、人工费、车辆运输费用由需方自行解决。
三、报名资格要求
(1)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3)此次处置的为危废品,鉴于新环保法出台后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和监管力度的加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危废代码HW08-900-217-08)。
(4)中标单位需缴纳伍仟元合同履约保证金。
3.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竞价让售项目相同标段的竞价销售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四、报名、样品查看及报价时间、报名需递交的材料
4.1网上报名及样品查看截至时间:2023年9月6日10:00;
4.2网上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9月6日10:30。(延时1分钟)
4.3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通过邮件和邮寄方式递交下列证书、资料的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红章(公章)(三证合一)。
注:在我公司账户上尚有足额余款,或参与之前招标时缴纳过相应的投标保证金,且尚未退还者,可不必缴纳此次投标保证金。
五、其它说明
5.1在网上报名截至时间:2023年9月6日10:00整之后报名(以网上报名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为准)的单位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无法参与报价,请投标单位提前参与网上报名!
5.2竞标方应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报价。
5.3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签订合同。
5.4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3)中标人未按处置公告提交履约保证金;(4)中标人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止或不正常履行合同,招标方有权沉淀中标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与第三方签订合同。
5.5最终解释权归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5.6此次投标是对每吨废油进行报价(单位为元/吨);中标后以每吨废油价格同中标方签订合同。
联系人:杜经理
电话:15090353522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2日
- 附件:废矿物油招标公告23.9.DOC
信息来源:https://bid.zyepp.com/wzcz/003001/20230902/75caf08b-ae7b-4ce7-b59f-929c86a09f1c.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