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务中心租赁2023年第四季度工作用车服务(实施购买前)
| 根据《光明区自行采购工作指引(试行)》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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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公共事务中心租赁2023年第四季度工作用车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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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为确保街道办业务有序开展,我中心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车辆情况、综合实力等因素,拟择优选定1家供应商提供租赁工作用车服务。因街道办的行政综合执法一辆工作用车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经光明区财政局批准后我中心已完成报废手续。根据车改办相关批复要求,同意我中心租赁“城市建设执法专项工作”用车2台。结合街道办实际用车情况现拟租赁3台工作用车服务,此次租赁服务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 项目预算金额:¥45,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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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本项目为非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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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公告信息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同意提交采购办在指定平台上传。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公共事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田园北路马田街道办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21380118 电子邮箱: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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