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0124003272618N-202309-00001 | 信息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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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3-09-01 |
| 文 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 生效时间: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 名 称: | 关于2023年9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 失效时间: | 暂无 |
| 关键词: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田桑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7200吨纸质纸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年产7200吨纸质纸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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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合肥市庐江县同大镇工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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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徽田桑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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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一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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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安徽田桑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720万元,购置分切机、卷管机及抛光机等设备,建成后可达到年产7200吨纸质纸管的生产规模。本项目经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备案,项目编码为2307-340124-04-01-207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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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厂区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流入附近雨水沟渠;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同大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小南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现有水环境质量功能。 2、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抛光粉尘。抛光工序设置在密闭抛光房内,抛光房内设置4台抛光机,每个抛光工位上方设置一个集气罩,集气罩与风管接口之间用软管连接,每台抛光机抛光产生的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合并由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粉尘经过1根15高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运营期设备噪声经过优选低噪设备、基座减振、车间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四周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废淀粉胶桶经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含油抹布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和废淀粉胶由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固废经无害化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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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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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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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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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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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87309513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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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庐城镇黄山路与迎松路交口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