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泰州众益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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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大华农贸市场招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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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XZC202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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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
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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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为批准机构 |
泰州众益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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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
起始时间:2023年9月1日10时 |
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 1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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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方式 |
一、本次招商共分23个标的,详见附件《出租摊位明细表》及《摊位示意图》,为保证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平稳菜价,单个意向承租人仅可选择一个标的进行报名,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及直系亲属不得参与同类型摊位竞标(如鲜肉01-03摊位属于同类型摊位)。 二、本次招商以《出租摊位明细表》价格为底价,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人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缴纳交易保证金,并于本公告下文通知的竞价时间携带密封完好的报名材料至指定地点参与现场竞价。具体细则详见下文“保证金条款”、“报名方式”、“竞价须知”。 三、本次招商现场竞价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邀请泰州市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 四、本次招商方式的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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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概况 |
坐落位置 |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会展路东侧、仲野路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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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号 |
出租面积 |
3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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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商业(农贸市场)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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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配套齐全、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商业繁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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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因大华农贸市场处于内部装修阶段,实际租赁面积可能与设计方案面积存在细微偏差,以装修竣工后的实际面积为准。 二、承租方应在合同期内谨慎投资、合理经营,摊位到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补偿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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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条件 |
租金金额(万元/年) |
详见附件《出租摊位明细表》及《摊位示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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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年)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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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先付后用])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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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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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原承租方优先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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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押金 |
成交年租金的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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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确认 |
一、竞价结束后,竞得人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现场与出租方签订《成交确认单》。 二、《成交确认单》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泰州众益农贸市场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付清所有款项。 三、合同签订后,出租方为承租方办理进场手续,正式交付承租摊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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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期限要求 |
《成交确认单》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未付清所有款项的,泰州众益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有权没收交易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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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 (三)在泰州市范围内无不良交易行为记录在案。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受让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实际经营前应根据自身经营种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应经营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证照等。经营过程服从市场统一管理,否则将没收保证金并予以退租处理,具体处理事项由农贸市场管理方泰州众益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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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中标人即为该摊位实际经营者,必须与所持相关营业证照所载人员一致,营业范围应满足农贸市场规划要求,且不得出现转租、分租等扰乱市场经营行为; 2、中标人需合法经营; 3、中标人须另行支付保洁费,由农贸市场管理方泰州众益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收取,费用为1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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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条款 |
一、交易保证金:1万元。 二、缴纳期限:意向承租方须在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网站公示的截止日前,通过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泰州众益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汇款事由中注明交易保证金所对应的标的,如“标的1交易保证金”。 指定收款账户:户名:泰州众益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2830078801100000843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州高新区支行 三、注意事项: 1、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单位须从其公司账户缴纳,缴纳保证金的人员/公司应与意向承租人一致,不得以他人代缴,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不予参加现场竞价。 2、保证金须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3、保证金应于招租公示截止日前到账,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不予参加现场竞价。 四、保证金处置: 1、中标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正式租赁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部分租赁押金,签订合同前中标承租人应按成交年租金的50%缴纳剩余部分的租赁押金。租赁期限到期后,承租人无违约行为全额退还租赁押金; 2、未中标的意向承租方,交易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其缴纳的保证金全额退还; 3、缴纳的各项保证金退还时均不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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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
一、意向承租方须在公示的截止时间即2023年9月15日10时前,按上述要求,将交易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未缴纳保证金、逾期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不接受报价文件,不予参加现场竞价。 二、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一)其中若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3、报价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二)若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加按右手食指手印; 2、报价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三、意向承租方应将上述材料密封完好后于2023年9月19日上午9时至10时期间送至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海陵南路与仲野路交叉路口东北侧仲联社区党群服务中心201室参与现场竞价。 四、未密封的报价材料或逾期送达的报价材料均不予接收,不得参与本次现场竞价。意向承租人应提前了解天气情况,做好路线规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 五、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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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须知 |
一、竞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标的摊位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摊位出租明细表》价格进行报价,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初始报价或推翻竞价结果。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出租方有权没收交易保证金,取消竞价资格,并将该不良行为予以公示备案。 二、中标人确定方式:同一标的意向承租人共同参与,现场开标,价格最高者即为中标人。若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时,则报价相同的意向承租人现场开展二轮竞价,二轮竞价方式仍为一次性报价,价格最高者即确定为中标人。 三、竞价时间:2023年9月19日上午10时 四、竞价地点: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海陵南路与仲野路交叉路口东北侧仲联社区党群服务中心201室 五、意向承租人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进入开标室后应遵守现场秩序,否则取消竞价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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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出租方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同时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有权拒绝其参加出租方今后所有的竞价、拍卖、招标等交易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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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张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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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5850861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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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泰州市华欣路1号高新写字楼19楼191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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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附件一: 下载摊位出租明细表.docx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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