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2092201437496XB/2023-00596 | 组配分类 | 生态环境 |
| 发布机构 |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3-07-2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时效性 | 有效 |
滨海致远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个纸箱和100万只塑料容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一、建设单位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00万个纸箱和100万只塑料容器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承担单位:滨海致远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南区江苏和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投资总额:1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
联系人/电话:宋亮亮15312896075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印刷废气、糊盒废气、注塑废气、粉碎粉尘及生产异味。印刷废气、糊盒废气和注塑废气经各自工段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送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粉碎机使用频次少,且粉碎粉尘产生量较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产生的轻微异味覆盖范围仅限于生产设备至生产车间边界,异味经车间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剩余未被收集的异味在车间内自然排放;其他未被收集的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和表3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排放限值;苯乙烯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和表2标准值。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江苏美瑞格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滨海县港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南泓。废水接管执行滨海县港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纸边角料、废塑料边角料、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废纸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塑料边角料收集后粉碎回用;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控制要求,各项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也比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可行。
三、公示内容
公示事项: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环保要求或建议。
四、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绿政生态环境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科城街道大数据产业园北区A28号3层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962647986
附报告表全本:滨海致远包装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