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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浙江通昌铸造有限公司年产2800吨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31 13:56 浏览次数:125
  • 类别: 废金属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9-05 13:56
  • 地区:浙江 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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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浙江通昌铸造有限公司年产2800吨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 详情介绍
索引号: 11331021002687619H/2023-12816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 发文日期: 2023-08-31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组配分类: 环评受理公示 文件编号:

关于拟对浙江通昌铸造有限公司年产2800吨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3-08-31 13:49

发布时间:2023-08-31 13:49

关于拟对浙江通昌铸造有限公司年产2800吨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3]1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浙江通昌铸造有限公司年产2800吨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浙江通昌铸造有限公司年产2800吨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浙江通昌铸造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陈贤志

环评机构

浙江泓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

新


改


扩

√

投 资

1000万元

建设地点

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

用 地

占地面积2700m2

项目概况

浙江通昌铸造有限公司年产2800吨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项目位于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现因发展需要,企业拟在厂区范围内新建一栋厂房(1#楼),占地面积1991.72m2,并调整原生产线生产布局,实施年产2800吨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于2023年6月1日通过玉环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立项,项目代码为2306-331083-07-02-940341。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浙江通昌铸造有限公司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本项目位于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周边500m范围内无环境影响目标。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进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外排。

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

废水:清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

废气:熔化烟尘、制芯废气、砂型浇铸废气、金属型铸造废气、砂处理粉尘、打磨粉尘、抛丸粉尘;

噪声:设备运行噪声;

固废:铸件边角料、不合格品、废砂、废砂轮、废钢丸、金属边角料、集尘灰、炉渣、废乳化液、废布袋、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Ⅳ类标准后排放。

2、废气:熔化废气:集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1排放;制芯、砂型浇铸废气:集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DA010排放;金属型铸造废气:收集后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9排放;砂处理粉尘:对砂处理线采取密闭措施,粉尘经集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排气筒DA005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6排放;切割、打磨粉尘:砂轮机上方以及外侧设置半包围结构的集气罩,粉尘经集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排气筒DA007排放。

3、噪声:①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并对各种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在正常工况下运行;②高噪声设备积极采取减振措施、设置减振基础;③合理安排车间内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设置于室内并远离厂界、敏感点布设。

4、固废:设一般固废间,分类收集,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铸件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废砂、废砂轮、废钢丸、金属边角料、集尘灰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炉渣、废乳化液、熔化铸造集尘灰、废布袋、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公告时间:(2023年8月25日 ~ 2023年9月1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yhhb12369@163.com

电话:87250599 传真:87250599

通信地址:玉环市为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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