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建设六马路站建设六马路1号(誉海食街)拆除复建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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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建设六马路站建设六马路1号(誉海食街)拆除复建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 ||
| 性质 | 正常 |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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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017-440100-54-01-812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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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轨道交通十三号二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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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建设六马路站建设六马路1号(誉海食街)拆除复建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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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建设六马路站建设六马路1号(誉海食街)拆除复建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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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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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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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政府筹资及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政府筹资及企业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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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范围:项目总占地1784.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2816.76平方米(最终以政府审批为准),地上五层,地下两层,主要功能房间为商场、办公室、餐厅、设备房间、停车库等,包含地上建筑和地下室、基坑,地下室与地铁建设六马路站十二号线和十三号线二期换乘节点合建,地上部分与地铁出入口、安全口合建。上述复建工程需与地铁工程统筹考虑,结合地铁风亭、出入口等设施一体化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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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建设六马路站建设六马路1号(誉海食街)拆除复建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建设六马路站建设六马路1号(誉海食街)拆除复建工程 已由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穗发改[2017]8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甲方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建设六马路站建设六马路1号(誉海食街)拆除复建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2.2 工程位置: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1号(誉海食街)地块。 2.3 工程范围:项目总占地1784.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2816.76平方米(最终以政府审批为准),地上五层,地下两层,主要功能房间为商场、办公室、餐厅、设备房间、停车库等,包含地上建筑和地下室、基坑,地下室与地铁建设六马路站十二号线和十三号线二期换乘节点合建,地上部分与地铁出入口、安全口合建。上述复建工程需与地铁工程统筹考虑,结合地铁风亭、出入口等设施一体化设计。 2.4 规划用地文件: / 2.5 项目批准文件: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穗发改[2017]817号文) 2.6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2.7 投资总额:总投资估算约为10915.03万元,工程费用约为8593.24万元。 2.8 招标内容: 本项目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设计工作,主要包括: (1)建设六马路1号房屋拆除前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管线改造设计、造币左路1号和造币左路1-1号房屋结构保护设计等 (2)复建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修改初步设计(如有)、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设备)招标配合及设计联络、施工及验收配合等全阶段工作;全过程设计服务及与地铁车站设计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初步设计审查、规划验收等报批报建工作。 (具体详见设计合同) 2.9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和合同要求。(具体详见设计合同) 2.10 设计服务期: (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1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2.11.1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建设六马路站建设六马路1号(誉海食街)拆除复建工程设计服务项目设计类费用暂定价:286.4451 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并在人员方面满足相应的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要求,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 ④建筑设计事务所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 证照分离 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3.1.3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2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 3.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工程师(建筑或结构)资格(注册有效期内)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③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登记。 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信用广州 https://creitl.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 失信黑名单 为准),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无行贿犯罪记录 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30日0时0分至2023年9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指引。 5.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3招标失败的情况 5.3.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3.2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国家招投标法及省市最新相关规定执行。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http://www.gzggzy.cn(网址)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2023年9月21日9时15分至2023年9月21日9时30分(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5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8开标室。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3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9月21日9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8开标室。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城轨采购网(网址:https://www.mtrmart.com/)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gzmtr.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 2023年8月30日0时0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 2023年9月21日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其它事项 8.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8.2 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8.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4 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8.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电话:020-83106786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1层 8.6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8.7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8.8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8.9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无。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或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地 址: 邮 编:510330 邮 编: 联 系 人: 马工 联 系 人: 电 话: 020-83155792 电 话: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76 传真号码:020-28866141 网址:http://www.gzggzy.cn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电话:020-28866214 附件: 一、投标人声明 二、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9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建设六马路站建设六马路1号(誉海食街)拆除复建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公司承诺,投标保函真实、有效。 七、本公司承诺遵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生不诚信行为,导致被广州地铁集团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注明:以招标人最新发布的名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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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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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2864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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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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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并在人员方面满足相应的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要求,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 ④建筑设计事务所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 证照分离 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3.1.3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2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 3.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工程师(建筑或结构)资格(注册有效期内)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③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登记。 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信用广州 https://creitl.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 失信黑名单 为准),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无行贿犯罪记录 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该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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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30日0时0分至2023年9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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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08-30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9-21 09: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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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9-21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9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http://www.gzggzy.cn(网址)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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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
电子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3-09-21 09:30:00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8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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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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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A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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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马瑞升 |
联系电话 |
13535394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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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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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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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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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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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28866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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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责任人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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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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