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标的简况 |
||||
| 标的 信息 |
委托方 名称 |
临武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经营服务中心 |
||
| 标的 |
临武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扣押第二批锂矿石公开拍卖 |
|||
| 标的简介 |
扣押锂矿石总重约445.89吨,存放在同益,分别为1号氧化锂约236.45吨,实测结果0.73%;2号氧化锂约209.44吨,实测结果0.35%。标的按现状拍卖,重量及各项检验数据与实际交付后如有不符合的,以实际交付数据为准,不影响成交价。 |
|||
| 标的地点 |
临武县同益 |
|||
| 标的踏勘 时间 |
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4日 联系电话:邱先生:13808447723 谢先生:18673515533 |
|||
| 二、交易条件与竞买人资格条件 |
||||
| 交易条件 |
起拍价 |
壹拾叁万捌仟元整(¥138000.00元) |
||
|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
1、竞买人应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从事矿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法人。 2、竞买人不得为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委托方将于拍卖会前半小时开始接受资质审查,通过后方能参加竞拍。 |
|||
| 相关其他条件 |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公告截止日(2023年9月5日17点00分)前将保证金足额支付至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温馨提示: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银行到账时间可能出现延迟,建议提前一天转账),步骤如下:登录网站(http://czggzy.czs.gov.cn/)→快捷入口→产权交易系统→产权线下拍卖入口→免费注册(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进行注册,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竞买人与注册人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其竞买资格。)→用户登录→产权交易项目→搜索本标的名称关键词→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从本企业账户转账,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保证金不是从本企业账户转账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每个相对应的拍卖价报价方能生效。
3、本次交易采取现场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竞得人)。受让方(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将成交价尾款及拍卖佣金一次性汇入郴州市德盛拍卖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竞得本次拍卖标的的受让方(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拍卖标的的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和交易服务费,未按照规定支付全部款项的,或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当作违约金处理。同时,拍卖人有权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竞得人必须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4、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拍卖,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进行现场踏勘或尽职调查了解处置标的的详细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本公司有关资料所作介绍和向竞买人出具的相关票据所载内容,仅具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也不得以此为由变更成交价款。 5、拍卖标的在交付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须补交的相关费用按国家政策规定的执收对象各自承担。拍卖标的由竞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委托人、拍卖人协助办理。如竞得人未到有关部门办理拍卖标的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6、竞得人在竞得标的后需按临武县人民政府关于锂电产业相关政策执行。竞得人在装卸、运输锂矿石过程中应确保安全作业,并自行承担相关装卸、运输费用及安全事故责任。 7、标的起拍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上述费用均由受让方(竞得人)另行按规定交纳。 8、竞拍人须于2023年9月5日16点30分至17点00分前,持有效证件(是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带公章)、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填写好的《竞买协议》(可到拍卖现场领取填写或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zggzy.czs.gov.cn/)下载填写)等资料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6开标室(369)领取号牌入场。竞拍人如未准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应价号牌必须由竞买人本人使用,不能转借他人竞买,否则竞买行为所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均由号牌领取人承担。每个号牌竞买人进入会场的人数不超过2人,登记身份信息方能入场。 |
|||
| 竞价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人民币) |
本次拍卖共1个标的,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元) |
||
| 交纳以及报名截止时间 |
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5日17点00分止 |
|||
| 保证金 退回 |
成交后,受让方(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拍卖价款的一部分,汇入拍卖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拍卖活动结束次日起1个工作日内由拍卖公司发起退款申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
|||
| 三、拍卖信息 |
||||
| 拍卖时间及地点 |
2023年9月5日17点00分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3楼第6开标室) |
|||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 交易方式 |
现场拍卖 |
|||
| 发布媒体名称 |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zggzy.czs.gov.cn/) |
|||
| 四、收费说明 |
||||
| 1、本次拍卖佣金按成交价的5%收取。 2、本次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 3、除上述费用外,本次拍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
||||
| 五、组织方、监督方与市场服务方 |
||||
| 组织方 |
临武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经营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3973544857 本次拍卖标的的权属人,按规定依法处置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
|||
| 郴州市德盛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5-2366333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拍卖业务的咨询、拍卖会的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拍卖活动的主体责任。 |
||||
| 监督方 |
临武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 联系电话:0735-6325019 负责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督管理。 |
|||
| 市场 服务 |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业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0735-2369232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财务科0735-2369518 负责提供交易场地和系统、保证金收退、技术服务,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
|||
| 六、咨询和争议处理 |
||||
| 如对本次拍卖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拍卖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也可向市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
||||
郴州市德盛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