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991223-202308-00003 | 信息分类: | 交易公告 |
|---|---|---|---|
| 发布机构: | 蜀山区井岗镇 | 生成日期: | 2023-08-28 |
| 文 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 生效时间: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 名 称: | 关于福乐门广场配电房拆旧资产处置的公告 | 失效时间: | 暂无 |
| 关键词: | |||
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人民政府拟对辖区内福乐门广场配电房拆旧资产的处置进行公开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人参加。
一、 项目名称及内容
1. 项目名称:福乐门广场配电房拆旧资产处置;
2. 2.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人民政府 ;
3.项目批准文件名称:暂无
4.主要竞价内容:对辖区内福乐门广场配电房拆旧资产处置进行公开竞价;
5.联系人:张钰 联系电话:17755199222
二、竞价人资格
1.蜀山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废旧物资处置平台回收单位;
2.具有物资回收单位营业执照;
3.提供近两年相关废旧物资回收业绩证明;
4.该物资不支持退换货,竞买成功后,物资以实际为准,不实行多退少补政策,请投标单位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价单位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收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瑕疵;
5.福乐门广场配电房拆旧资产处置评估费用3000元由成交单位负责支付。
6.竞价单位于2023年8月30日15:00至2023年9月1日15:00前将资格审查材料和报价单交于处置单位。投标单位公告期间内可自行前往现场实地查看。
7.报价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8.报价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报价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报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报价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报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报价人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6)报价人被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的。
正文附件关于征求《资产评估报告》书面意见的函(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