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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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 信息 |
委托方名称 |
郴州市北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 标的 |
郴州市北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收缴涉案物品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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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
涉案物品100g金条一块,双狮牌手表一块 详见《拍卖标的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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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地点 |
郴州市北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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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踏勘 时间 |
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7日 联系电话:0735-2349029 吴先生:18273568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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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易条件与竞买人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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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条件 |
起拍价 |
详见《拍卖标的清单》 |
|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经济实体、其他组织或个人(法律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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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 其他 条件 |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公告截止日(2023年9月7 日15点00分)前将保证金(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无效)足额支付至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步骤如下:登录网站(http://czggzy.czs.gov.cn/)→快捷入口→产权交易系统→产权线下拍卖入口→免费注册(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以本人名义进行注册,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进行注册,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竞买人与注册人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其竞买资格。)→用户登录→产权交易项目→搜索本标的名称关键词→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从本人账户转账,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从本企业账户转账,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保证金不是从竞买人本人或本企业账户转账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2、意向竞买人在竞价时,应保证叫价以不低于起拍价方能生效。 3、本次采取拍卖方式确定竞得人,未成功竞买的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该标的以实物现状拍卖,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标的状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5、竞买人须按标的拍卖成交总价的5%向本公司支付拍卖佣金,并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交易服务费、拍卖成交尾款和拍卖佣金一次性汇入郴州市宏正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方可与委托方进行移交。竞买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交清全部款项,逾期未付清全部款项的,视为违约,其所交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人不予退还外,委托方、拍卖人还将按拍卖法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6、标的起拍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和有关价外税费和应当交纳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由受让方(竞买人)另行按规定交纳。 7、竞买人须于2023年9月7日14点30分至15点00分前,持有效证件(报名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是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带公章)、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填写好的《竞买须知与规则》(可到拍卖现场领取填写或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zggzy.czs.gov.cn/)下载填写)等资料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6开标室(369)室领取号牌入场。应价号牌必须由竞买人本人使用,不能转借他人竞买,否则竞买行为所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均由号牌领取人承担。竞买人如未准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每个号牌竞买人进入会场的人数不超过2人,登记身份信息方能入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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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 保证金 设定 |
交纳金额(人民币) |
本次拍卖共2个标的,标的保证金设置了不同的金额,系统设定的保证金是最低档,请按照《拍租标的清单》交纳相对应的标的竞买保证金,如需竞拍多个标的,则须同时交纳多个相应标的的保证金数额。 |
| 交纳以及报名截止时间 |
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7日15点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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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 退回 |
成交后,受让方(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汇入拍卖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未成功竞得的保证金自拍卖活动结束起1个工作日内由拍卖公司发起退款申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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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拍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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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时间及地点 |
2023年9月7日15点00分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3楼第6开标室369室) |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交易方式 |
现场拍卖 |
| 发布媒体名称 |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zggzy.czs.gov.cn/) |
| 四、收费说明 |
| 1、竞得人须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交易服务费和拍卖佣金一次性汇入郴州市宏正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2、本次拍卖佣金按标的成交总价的5%计算,由受让方(竞买人)承担。 3、本次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 4、除上述费用外,本次拍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
| 五、组织方、监督方与市场服务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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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方 |
郴州市北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0735-2220285 本次拍卖标的的权属人,按规定依法处置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
| 郴州市宏正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5-2349029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拍卖业务的咨询、拍卖会的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拍卖活动的主体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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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方 |
郴州市北湖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735-2252863 负责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督管理 |
| 市场服务 |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业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0735-2369232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 财务科: 0735-2369518 负责提供交易场地和系统、保证金收退、技术服务,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
| 六、咨询和争议处理 |
| 如对本次拍卖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拍卖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也可向市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
2023年8月28日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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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郴州北 |




